原來在2005年更換戶口本時,派出所的工作人員將手寫的戶口本錄入電腦時弄錯。這一錯就讓他母親“年輕”了22歲。但母親“年輕”了,他卻并不高興,因為這個錯誤讓他母親成為無身份證的人,也無法享受農村養(yǎng)老保險。
戶口本出錯母親竟與兒子“同歲”
2008年,在外打工的楊開富給在家的母親匯了一筆錢。母親羅老太拿著自己的一代身份證和戶口簿去取錢時,卻遇到了麻煩。“銀行工作人員看了身份證和戶口本后,說身份證上的出生年月和戶口本上不對,取不出錢。”羅老太說,她立即打電話給兒子。隨后,楊開富趕回老家。
楊開富拿出母親的戶口本和一代身份證進行對比。這一比,他才發(fā)現母親戶口簿上的出生年月是1972年5月17日,一代身份證上是1950年6月12日。
然而,更讓他吃驚的是,母親戶口簿上的出生年月日竟與自己的出生年月日一樣。
因資料不全跑了近6年仍沒更改
“哪有母親和兒子同年出生的!”楊開富說,到村上開證明去派出所,但卻得知資料不全不能更改,連續(xù)跑了很多次,但都未能更改。
“跑了快6年,還沒改成。”復興村村主任鄧女士說,除了找資料開證明外,他們曾多次帶羅老太到派出所,但均未改成。“有一次派出所讓找跟羅老太年紀差不多的老人做證明,找了三個人去,但還是沒能改。”據鄧女士介紹,有一次她將保存了20多年的老戶口本帶去還是沒能改。
辦不了身份證農村養(yǎng)老保險不能領
楊開富介紹,因年齡出錯,母親到現在都沒辦理二代身份證,年滿60歲,每月有55元的補貼,母親一次都沒領過。“從2010年到2013年,每月55塊,母親應該領2310元。”楊開富說,“盡管這錢對家里來說不算什么。”
錄入時弄錯讓母親“年輕”22歲
母親“年輕”了22歲,是怎么造成的呢?鄧女士猜測,出錯的原因可能是派出所的工作人員弄錯的。據她介紹,2005年換發(fā)戶口簿時,要將戶籍信息錄入電腦。而當時恰逢富順縣東湖鎮(zhèn)派出所和獅市鎮(zhèn)派出所合并。“居民把戶口簿交上去,可能是錄入的工作人員在錄入時弄錯的。”鄧女士說。最新進展
已將資料送往辦理
14日中午,獅市鎮(zhèn)派出所負責人表示,他是剛調到此處,在了解事情后,已于13日將羅老太更改年齡所需的資料送往富順縣公安局。
昨日下午,富順縣公安局紀委負責人表示,辦理更改年齡的手續(xù)因情況不同所需要的時間也不同。依據羅老太的情況來看,首先需要富順縣公安局審批后,再轉自貢市公安局辦理。
據該負責人介紹,變更身份證程序并不復雜。遇到這種情況,可向派出所提供原始出生證或相關檔案,領取“公民主項信息變更、更正審核表”,再到派出所、公安局簽訂意見,即可變更。農保局不能補回未拿到的養(yǎng)老金
“補辦好身份證后,是否補拿到2010年到現在的養(yǎng)老金?
昨日下午,富順縣農村社會養(yǎng)老保險事業(yè)管理局(簡稱“農保局”)一張姓副局長表示,因農村養(yǎng)老保險是在參保人參保的次月發(fā)放,領取的一個標準是年齡達到。
“羅老太戶口本上的年齡是42歲,未達到60歲的標準,所以前幾年她沒有參保。”張姓局長說,“不能為她補發(fā)。”同時,他提醒,羅老太應在補辦好身份證后及時參保。律師分析可申請國家賠償
羅老太因年齡弄錯,不能領取養(yǎng)老金。這個責任該誰承擔呢?四川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平表示,羅老太自身并未有過錯,如果是派出所的具體行政行為損害了羅老太的期待利益,具有可訴性。可向行政賠償義務人的相關公安局提起行政賠償訴訟,尋求國家賠償。而在市縣區(qū)公安局內部可行行政領導問責,在劃清責任的基礎上可向有過錯的當事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