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22時10分許,武安交警大隊營井中隊民警在轄區(qū)查獲了一起無證、酒駕的違法行為。駕駛人張某在面對民警檢查時謊報身份信息,自稱朱某,并強調(diào)自己沒有喝酒,但是酒味卻“出賣了”自己。在民警的要求下,其無奈配合檢查,最終檢測結果為25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測酒過后張某在面對民警身份核實時一問三不知。執(zhí)勤民警將其帶回中隊核實身份信息。經(jīng)核查,確認該男子為張某且并未查到其駕駛證相關信息,此次違法駕駛屬于無證、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最終駕駛人張某被民警依法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