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
處罰打人者500元不公平
據(jù)蔣某講,他是榆陽區(qū)麻黃梁鎮(zhèn)王家灣村人,今年6月2日,他到麻黃梁鎮(zhèn)政府要查看村務賬本,被村上領(lǐng)導拒絕后,在賬本搶奪時和王灣村村主任發(fā)生爭執(zhí),后被村主任打傷。隨后,蔣某在榆林市第三醫(yī)院檢查時被檢查出左側(cè)第5至第7根肋骨骨折,左側(cè)胸、左肘部等多處軟組織損傷。
“我現(xiàn)在醫(yī)藥費都花費1000多元了,派出所僅對打人者罰款500元就結(jié)案了,是不是對我有些不公平。”蔣某表示,事后他多次到麻黃梁派出所詢問案情,并要求對其傷情作出司法鑒定,為此他多次找到麻黃梁派出所所長謝安義,不料卻遭到所長的辱罵,蔣某用手機錄了音。
華商報記者從蔣某提供的錄音中聽到,“你怎么不早點去死?”“要是疼去五樓跳下來死了算了”以及“你要再來,打斷你的腿”等各種不當言語。“我只是要求要做一個傷情鑒定,所長竟然能說出這些話,我就錄了音。”蔣某告訴華商報記者。
派出所所長
多次糾纏才說了氣話
8月27日上午,華商報記者來到麻黃梁派出所,在辦公室見到所長謝安義。
當問到為何會說出這樣的話時,謝安義道出了其中的苦衷。“幾個月前,蔣某因為與村主任發(fā)生了糾紛,雙方在互相拉扯中起了沖突,蔣某的手受傷。他到榆林市第三醫(yī)院進行了檢查,但問題不大,他拿著醫(yī)院的診斷證明到我們所報案。我們也依據(jù)相關(guān)法律,對村主任處罰500元。”謝安義表示,“但他之后又從醫(yī)院拿出了兩份不同診斷證明,新的證明成了肋骨骨折,說要重新對村主任進行處罰。我們說需要公安的鑒定證明才行,蔣某就從6月份開始,一直到派出所找我,天天來,有時抱著我的腿,有時連我上廁所都跟著,我就根本沒辦法正常工作嘛。”
“他不但打擾我工作,還去鎮(zhèn)政府等單位鬧事,我這是實在沒辦法了,又不能動手,就說了讓他去死的話,我也不怕誰來找我事。”謝安義說,多次好言相勸無果,實在被蔣某氣得不行,方才說出讓蔣某去死的氣話。
公安榆陽分局
已按流程為其做傷情鑒定
至于錄音的時間,謝安義稱他也不確定。華商報記者發(fā)現(xiàn),蔣某提供的錄音時間為8月10日。
謝安義表示,蔣某要做傷情鑒定,辦案人員也正在辦理。“因為當時的病情只傷到了手上的軟組織,根本沒有必要做傷情鑒定。”謝安義告訴華商報記者,事后被蔣某逼迫,正在給其做傷情鑒定。
華商報記者從榆林市第三醫(y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中看到,臨床診斷中寫道:“左側(cè)肋骨骨折,左側(cè)胸、左肘部、右手背、右大腿部,多處軟組織損傷。”而這份證明的開具時間是2015年的6月30日。蔣某表示,這是他在醫(yī)院做的第二份診斷證明。“第二次診斷證明是因為剛開始沒有錢做CT,后來借錢做的CT,才確定肋骨骨折。”
針對謝安義所長說抱腿等擾亂正常工作的行為,蔣某稱并未作出如此舉動。
昨日,榆林市公安局榆陽分局紀檢書記邊國強表示,目前已經(jīng)按照流程協(xié)助蔣某到市公安局進行傷情鑒定,蔣某并未向他們反映派出所所長罵人這一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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