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肇事女大學生沒有經濟來源且車險也已過期,車主小趙需要墊付十幾萬元賠償
新快報訊 記者陳婕報道 女大學生借男同學的凱迪拉克車在珠海連撞奔馳寶馬,由于該女大學生沒有經濟來源且車險也已經過期,車主小趙將面臨十幾萬元賠償。
據珠海市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2月9日上午午11時許,一輛掛江西牌的凱迪拉克小轎車行駛至情侶南路海灣大酒店附近時突然失控,撞向對面車道。由于車速較快,凱迪拉克先撞到對面車道的路基后反彈撞向中心護欄,被撞飛的護欄撞到對向車道的兩輛轎車,一輛為寶馬,一輛是奔馳。事故導致三輛車嚴重受損。
凱迪拉克轎車的司機和乘客均為“90后”女生。交警調查發(fā)現(xiàn),開車的女孩小陳是江西某高校大學生,駕齡兩年,并不是車主,凱迪拉克車是向一名同樣來珠海旅游的男同學小趙借的。
據介紹,在這起交通事故中,凱迪拉克小轎車撞損最為嚴重,車輪左軸斷裂,車身嚴重受損;寶馬車身有多處剮蹭;奔馳車車前燈受損,車身有多處刮花掉漆。預計三輛車的修車費用需要十多萬元。萬幸的是,三輛車的駕駛員及乘客都沒有受傷。
車主小趙趕到現(xiàn)場后告訴交警該輛凱迪拉克車的保險已經過期了。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交警將扣留該凱迪拉克車并按交強險保費的兩倍對小趙進行罰款。
面對此次事故的權責問題,交警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借車給他人使用后出事故,造成的損失由保險公司和駕駛員承擔,車主如無過錯,本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本案中小陳是大學生,沒有經濟來源,車也沒有保險,不具備賠款的經濟能力。對此,交警又表示,如果事故造成的損失較大,導致肇事司機賠償不了,法庭會判決車主墊付賠償金,但墊付金額不會超過汽車自身價格。事后,車主可以向肇事司機或者其家屬追討墊付的金額。故凱迪拉克車主小趙需要墊付這十幾萬元賠償金,事后再向小陳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