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一男子酒駕將執(zhí)勤交警撞倒,并拖行20余米后逃逸。11月16日,吉林市警方稱,逃逸男子已經(jīng)自首,被撞交警暫無生命危險。
15日晚,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新大隊二中隊副中隊長聶沖帶領(lǐng)民警在江城大橋北側(cè)例行檢查酒駕。19時許,一名男子駕駛一輛白色越野車途經(jīng)此處時,被查出涉嫌酒駕。
“執(zhí)勤民警讓他靠邊停車,接受進一步處理,沒想到他搖上車窗,開車直接逃跑了。逃跑到聶沖所在的卡口時,將上前攔截的聶沖撞倒,并拖出20多米。”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宣傳處處長劉全勝說,現(xiàn)場民警見狀后立即用警車攔截,該男子停車后又向后倒車,被撞的聶沖從車上掉下來,當場昏迷不醒。
男子倒車的過程中,又撞上后面一輛白色轎車,隨后駕車向南逃跑。隨即,聶沖被送到吉林市中心醫(yī)院接受救治。經(jīng)初步檢查,其肋骨骨折、腰椎和頭部均受傷。
案發(fā)后,警方立即開展布控工作,對肇事車輛進行追蹤。經(jīng)查,肇事司機宿某,今年36歲,家住吉林市豐滿區(qū)紅旗街道。就在警方全城尋找肇事車輛時,當晚22時許,宿某在家人的陪同下來到警方自首。
據(jù)了解,當天中午,宿某和一個朋友在附近的飯店相聚,點了一些肉串和一箱啤酒。二人從中午喝到下午,各喝了6瓶啤酒。他的孩子上小學,放學后在一家課后班學習,他妻子讓他接孩子回家。
宿某抱著僥幸心理,開車去接孩子。“被查出酒駕后,他非常害怕,想開車逃跑。撞倒民警后,他還想著逃跑,所以又倒車繼續(xù)逃竄。”劉全勝說,宿某隨后開車跑回了家,跟母親說明了酒駕還撞上交警的事。最終在家屬的陪同下,宿某選擇投案。
交警部門對宿某進行了酒精測試,結(jié)果顯示為宿某體內(nèi)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3.6毫克,認定為酒后駕車。
“酒后本來就不該開車,被查出酒駕,民警將對他進行扣12分、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但他為了躲避行政處罰,駕車撞傷民警,造成損害擴大化,還要追究他的刑事責任。”劉全勝說。
據(jù)了解,目前聶沖生命體征平穩(wěn),暫無生命危險,但意識仍未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