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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發(fā)文為中小學教師減負:不得要求教師參加文藝匯演等

來源:新京報編輯:保存2020-11-23 21: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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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要求教師參加文藝匯演、上街執(zhí)勤 湖南發(fā)文為中小學教師減負

  新京報訊(記者 吳蘋蘋)11月22日,記者從湖南省人民政府處獲悉,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政府辦公廳日前聯(lián)合發(fā)布了《湖南省中小學教師減負清單》,要求全省各地認真落實教師減負工作,并關心中小學教師發(fā)展,共同營造良好的教育教學生態(tài)環(huán)境。

  不得要求教師參加知識競賽、主題征文等活動

  通知提到,未經縣級以上教育部門同意,不得開展各種“小手牽大手”活動,不得要求教師參加各類社會性評比、知識競賽、文藝匯演、主題征文、問卷調查、網(wǎng)絡投票等活動。

  通知強調,原則上不得安排教師上街執(zhí)勤或做其他與教師職責無關的工作,不得影響正常教育教學。同時,未經同意,不得安排中小學教師參與社區(qū)服務、社會衛(wèi)生、社會治安等社區(qū)建設活動。

  在鄉(xiāng)村教師方面,通知提到,未經縣級以上黨委批準,不得向鄉(xiāng)村教師安排或攤派與教育無關的其他扶貧任務。

  杜絕與教育教學無關的考核評價

  “不得簡單將開會發(fā)文、填表報數(shù)、成立專班、臺賬記錄、制度上墻、工作筆記、內刊簡報上稿、微信關注等作為評價學校、教師工作是否落實的標準。”通知明確,不得以QQ群、政務APP、微信工作群上傳工作場景截圖或錄制視頻來代替學校、教師實際工作的評價,不得對資料編制和裝幀提出繁瑣要求。

  此外,未經縣級以上教育部門同意,不得強制要求中小學教師下載安裝、注冊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各類APP,關注微博、微信公眾號,參加點贊投票、人物評選、打卡簽到等,除國家有明確規(guī)定外,不得提出參與率、達標率等硬性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將對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進行一次集中清理。各地要在2020年12月31日前,對本地區(qū)現(xiàn)有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進行一次集中清理,嚴格控制總量和頻次,確保對中小學校和教師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在現(xiàn)有基礎上減少50%以上,清理后保留的事項實行清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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