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辱母案”當事人于歡出獄一月
翻遍法律書 想幫父母討回120萬外債
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 沈軼
11月18日是于歡出獄的日子,此前他曾因刺死侮辱母親者被判無期徒刑,后改判為有期徒刑5年。從監(jiān)獄回到社會,他需要適應的東西很多。
12月18日,于歡出獄已一個月。當晚,他在與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通話時說,新年最大的愿望是能為家庭承擔更多責任。
就在當天,于歡已向山東聊城市冠縣人民法院遞交了一份民事起訴狀,希望能討回120萬元外債。
想接過父親肩上的重擔
12月13日,于歡的父親于西明給家里打了一個電話,這是于歡出獄后父親第一次來電,也是“辱母案”發(fā)生后,父子第一次通話。在電話中,父親一如既往將于歡當做小孩子,而于歡則努力嘗試著用平等的方式與父親談話。最終,兩人談到了一筆外債。
于歡是在出獄后才知道,家里有一筆外債。他說,之前父母一直把他當成小孩,家里的很多事情他都不知道,但這次出獄后,似乎母親心態(tài)有所改變,“告訴了我很多事,其中就包括這筆外債,2011年時借給別人了120萬元。”
當于歡在電話中告訴父親,他想來處理這筆外債時,父親一開始并未同意。在父親的眼中,于歡依舊是個小孩子。于歡說,他和父親交流了很久,“我告訴他,我在監(jiān)獄里學習了很多法律方面的知識,要債也是通過訴訟的方式,讓他安心等我的消息。”最終,父親同意了于歡的建議。“他只是告訴我,遇事不要沖動。”于歡說。
于歡說,出獄后,看到母親滿頭白發(fā),就覺得有些對不起她,同時也對不起還在監(jiān)獄服刑的父親,“以前沒有想過去主動了解家里的事情,把父母對我的保護當成了理所當然,現在年齡大了,父母老了,想要為他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對于于歡來說,替家里討回這筆錢,其實只是第一步,“現在能力可能還不夠,但我希望最終能接過父親肩上的擔子。”
為了打這個官司,于歡從12月17日晚就開始整理資料,一直到12月18日凌晨2時許,才完成了整個立案手續(xù),成功提交后,他松了口氣,“討回這筆錢,我們就能把拖欠的工資發(fā)給工人,同時也有了重新啟動的資金。”
最想去的地方是北京
于歡說,等家里的情況稍微好轉,他還是想出去闖一闖,見見世面。
距離于歡出獄已過去一個月,這段時間里,于歡的母親蘇銀霞聯系了幾個南方客戶,想與客戶見面談合作事宜,但由于借貸糾紛,她被限制高消費,去南方談生意只能開車或者坐大巴,公司也被列為了失信公司。于歡說,“企業(yè)已經有五年多沒有運轉了,但我媽一直沒有放棄,不過她很少讓我參與廠里的事,希望我休整一段時間,學習一些技能,盡快融入社會。”
于歡說,他理解母親的想法,也盡量服從母親的安排,“我現在就是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然后在家看書。”
看書是于歡在監(jiān)獄里養(yǎng)成的習慣,“在監(jiān)獄里,沒事的時候就看書看報,逐漸就養(yǎng)成了這方面的興趣。”一個月的時間,他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編寫的《記載中國法治進程之典型案件——于歡案》翻了個遍。“從里面悟到了很多東西。”他說。
或許是因為曾經的經歷,于歡對于法律方面的書籍涉獵很多。他說,“現在是法制社會,不懂法會走很多彎路,所以現在要多學習。”
對于未來,于歡已有了大致計劃,“還是想要出去闖闖,我從小到大幾乎就沒離開過冠縣。”他說,最想去的地方是北京,“但不知道在那,我能不能找到工作。”
新的一年即將到來,于歡的新年愿望十分樸素,希望在新的一年里,自己更加成熟,更加穩(wěn)重,能夠為家庭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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