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僅200米的一條街上就有三家正在建房
小康卜村私拉亂接
辛安鎮(zhèn)供電所坐落在東杜堡村,按理說,在供電所眼皮子底下,村里用電更應該規(guī)范??稍诖謇镎{(diào)查發(fā)現(xiàn),村里電工的收費高,明目多。當時采訪的村民說起話來,憤怒之情言以于表。不僅違規(guī)收取蓋房戶高額的電費,還要收取全村村民每畝15元的澆地服務費。
村民說,這位趙姓電工完全一個電老虎。村里人蓋新房,從不用電表,根據(jù)每戶面積大小收費。如果是樓房,至少1000元,稍微大一點的就收1500元,也沒什么具體標準。和電工關系好的、用電戶厲害的就少些。更可恨的是電工向所有農(nóng)戶收取15元每畝的澆地服務費,已經(jīng)收了七八年了,不給錢,電工找各種理由不讓用電。
記者采訪村民:“電力所在眼前,為何不向電力所投訴?”村民無奈的說:“電力所領導和電工都是一伙的,你要是向電力所打投訴電話,電力所就會把投訴人的電話告訴電工,電工就會找你麻煩”。四五年前,有村民向電力服務電話投訴電工收取15元每畝的服務費,可不知道為何,電工竟然找到了舉報人,對舉報人進行辱罵。
后來一些有正義感的村民直接找到眼皮底下的供電所,當時電力所協(xié)調(diào)后答復:就收這一年,以后不保證收了,讓村民別再投訴了??涩F(xiàn)在已經(jīng)過了四五年,電工仍在收取15元服務費,有村民吃一塹長一智,用匿名電話向供電所多次投訴,也起不到任何作用。
其中一位村民介紹:七八年前電工可能對村里電力設施有部分投資,所以收15元服務費??蛇@位村民又說,即使電工投資也是很少的一部分,不會超過1萬元;可東杜堡村有1000多目地,每年能收2萬元,已經(jīng)收了至少7年,足足賺了十萬元了。
一位曾經(jīng)做過電工的人士說,村里電工私自亂接,向用戶收費,這和偷電有何區(qū)別?其實就是盜竊行為,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村里電工違法行為,電力所和電力局能不知情?之所默許,很難排除利益輸送。
記者隨后在大西韓鄉(xiāng)大西韓鄉(xiāng)一些村莊存在同樣的問題,幾乎全部都是電工私拉亂接。
大寺上村
北相公莊村用電戶
近幾年,農(nóng)民收入提高,每個村里每年都會新建十幾棟新房,而且很大一部分都是樓房,用電量很大。按每戶用電費用400元算,一個村15棟新房,每村給國家造成的損失為6000元,肥鄉(xiāng)縣共160多個村莊,那么肥鄉(xiāng)縣每年給國有資產(chǎn)造成100多萬元的損失。
記者就以下問題聯(lián)系肥鄉(xiāng)縣供電公司郭主任進行電話采訪。郭主任表示:馬上安排檢查整改,稍后聯(lián)系采訪。十余天已過,對所列問題始終沒有回復:
1、全縣是否普遍存在這種情況?為何會長期存在這樣的問題?
2、這種行為能否認定為偷電竊電?如果是,應該如何處理?
3、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如果出現(xiàn)意外事故誰該負責?
4、東杜堡村電工多年在電力所眼前收取高額的蓋房電費和15元每畝每年的服務費,電力公司作何解釋?是否向電工透漏過舉報者的信息?
8月13日記者再次來到肥鄉(xiāng)縣進行回訪。情況沒有任何改變,上次去過的幾個村子偷電竊電仍在持續(xù)、電能表還是沒有安裝。《電力法》第71條明確規(guī)定:盜竊電能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追繳電費并處應交電費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
國有資產(chǎn)正在遭受損失,公司領導為何置之不理?對于此事供電公司實在故意縱容包庇嗎?中間有沒有見不得人的利益關系?這些情況我們不得而知,希望此事能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
本刊對此事將繼續(xù)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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