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路上執(zhí)勤的
邯鄲交警機動執(zhí)勤大隊民警
碰到了一輛
“身懷絕技”的面包車
細細數來
它的4項違法行為
個(er)個(er)
都可能使這輛車
成為馬路殺手
2019年5月4日19時40分左右,機動執(zhí)勤大隊二中隊民警在巡邏至中華大街果園路交叉口附近的時候,發(fā)現一輛車牌號為冀D HF1**的小型面包車的車身十分臟,且后尾燈只有一個亮,于是民警尾隨該車至新興大街果園路交叉口,在其等紅燈時將其攔停,攔停時該車還在違法占用左轉道路意欲直行。
民警讓司機把車停到安全的路邊后,對其進行進一步檢查。這一檢查可嚇了民警一大跳,這輛面包車不止后左側車燈損壞,前左側的大車燈也不亮了,屬于嚴重的安全設施不全。車身臟不說,后車牌照也不清晰,怪不得司機師傅敢占左轉道直行呢,原來是覺得后車牌不清晰可以逃避電子抓拍攝像頭。最讓人驚訝的是,這明明是一輛核定載客8人的面包車,此時卻只剩駕駛和副駕駛座,后面的車座全部被拆除放上了塑料筐等東西。
▲前車燈左側損壞▲
▲后車燈左側損壞+后號牌不清▲
▲私自改裝+違反規(guī)定載貨▲
▲當事人接受處罰▲
在民警告知其違法行為時,司機雖然承認了自己私自改裝車輛的行為,卻辯解稱自己只知道前車燈只有一個亮了,想著不影響開車就沒去修,不知道后車燈也壞了,也不知道車臟的連號牌都看不清了。但是,不知道不代表不違法。在民警擺事實講依據的勸解下,司機承認了所有違法行為。
最后,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1條之規(guī)定,駕駛安全設施不全的機動車,對其處以罰款200元,不計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條第1項之規(guī)定,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對其處以罰款500元,不計分,并責令其恢復原狀;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之規(guī)定,客運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載貨,對其處以罰款200元,不計分的處罰。針對其號牌不清晰的違法行為,民警秉承人性化的執(zhí)法理念,告知司機該行為的違法性和帶來的社會隱患,責令其立即將號牌擦干凈。
邯鄲交警溫馨提示:出行前要仔細檢查車輛狀態(tài),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既知不可為者勿為,珍愛生命,共創(chuàng)和諧、安全的出行環(huán)境,平安邯鄲,有你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