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8日,邯鄲市交巡警支隊邯山一大隊六中隊民警早高峰執(zhí)勤時查獲一起駕駛三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
當天8時許,一輛車號牌為鄂D444**的正三輪載貨摩托車沿中華大街行駛至水廠路南口時被正在這里執(zhí)勤的大隊六中隊民警攔下并依法進行例行檢查。民警發(fā)現(xiàn)駕駛人并未佩戴安全頭盔。經(jīng)詢問,該駕駛員三輪摩托車上裝載的為鋼管,是要從河南運送至河北邢臺。民警當場對駕駛人呂某某進行了安全教育,宣講了騎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危害。隨后,針對其“駕駛三輪摩托車時駕駛人未按規(guī)定戴安全頭盔的”的違法行為,民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75條第十五項之規(guī)定,對駕駛人呂某某做出了罰款50元的處罰,并責令其立即整改。
摩托車俗稱“肉包鐵”,騎乘人員直接暴露在外,一旦遇意外發(fā)生交通事故,最容易受傷的就是頭部。安全頭盔,是保障摩托車駕乘人員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線,關鍵時刻可以保命。邯鄲交巡警在此提醒廣大摩托車駕乘人員:《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 明確規(guī)定“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guī)定戴安全頭盔。”為了您的安全,請自覺佩戴安全頭盔,“一盔一帶,安全常在”!
(邯鄲市交警支隊邯山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