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寒冷的冬季
有人喜歡小酌幾杯“取暖”
可總有部分人心存僥幸
“警察不會天天查酒駕的!”
“我走小路,警察應該不知道這里!”
“喝得不多,家也不遠,沒事的!”
幾杯酒下肚后開車上路
結果......
爆表了!
酒精含量突破239mg/100ml
11月27日,邯鄲市交巡警支隊渚河大隊民警查獲“超高”醉駕,血液酒精含量超過“醉駕”標準3倍!
凌晨1時10分左右,執(zhí)勤民警在人民路東柳大街開展夜間交通違法行為查處,發(fā)現(xiàn)一名駕駛車牌為冀D9***1白色大眾轎車的中年男子試圖搶道超車逃避檢查。直到眼見民警攔下前面的一輛轎車,男子才慢慢停了車。
駕駛員剛放下車窗,民警就聞到了一股刺鼻的酒味。隨后,民警將駕駛員帶至檢查點準備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不料駕駛員下車時整個人都站不穩(wěn),話也說不清,需要執(zhí)勤民警攙扶才能站住,可見其醉得不輕。面對進一步檢查,駕駛員多次拒絕不配合吹氣檢測,故意輕吹或干脆屏氣不吹,一心想蒙混過關,導致酒檢儀無法準確檢測酒精含量。在反復勸說無果的情況下,民警決定將駕駛員帶至附近醫(yī)院進行抽血檢驗。
在去醫(yī)院抽血檢驗的路上,前一秒還在跟民警交談的駕駛人,下一秒竟然睡著了,還將頭倚靠在民警的身上。到達醫(yī)院后,駕駛人更是顛三倒四,意識已經(jīng)處于極度不清醒狀態(tài)。經(jīng)血檢,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為239mg/100ml,已超醉駕標準3倍。
目前,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駕駛人醉酒駕車的違法行為將面臨處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考取的處罰。
該案件已移交至邯鄲市交巡警支隊辦案中心作進一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