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2月20日20時57分許,游某駕駛冀DS**15號小型汽車沿武安市邯沙線由東向西行駛至興華鋼廠門口路段時,被正在執(zhí)勤的武安交警大隊民警當場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其數值為155mg/100mL,因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依法將其帶往醫(yī)院抽血,在去醫(yī)院的路上,游某告訴民警,自己是下班后和同事一起去吃自助餐,為了將餐費28元吃回來,一行四人除了不停的吃肉,而且大量喝酒,四人竟喝了60升啤酒,28元的自助餐是吃回了本,但卻也“喝丟了駕駛證”。
經抽血化驗,駕駛人游某抽血結果為199.85mg/100ml,屬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將面臨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同時因涉嫌危險駕駛罪,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目前該案件已移交至辦案中隊進一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