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時許,一輛白色轎車行至盤查點,經對駕駛人酒精快速檢測當場測出酒精,民警隨即令駕駛人下車接受檢查。經呼氣式酒精檢測測得數值為136mg/100ml,已經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
民警隨后帶駕駛人到醫(yī)院抽取血液并送檢,最終檢測結果高達228.18mg/100ml,該駕駛人已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
經查問得知,駕駛人段某當天晚上在飯店跟朋友一起喝酒,酒后準備回家。自己感覺路程沒多遠,就抱著僥幸心理坐上了駕駛位,不料最終被查。詢問中段某透露了自己是一名代駕,經常幫喝酒的駕駛人開車送人,沒想到輪到自己喝酒了,卻舍不得花錢,酒后開車。
民警依法對駕駛人段某采取行政強制措施,拖移機動車,扣留駕駛證。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段某將面臨被吊銷駕駛證,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