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人程某稱跟朋友喝完酒后,認為喝的也不多,在鄉(xiāng)道開車沒人查,便心存僥幸開車回家。經核查程某于今年2月20日在成安縣青云南大街南湖一號小區(qū)門口,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成安縣大隊查處,其持有A2駕駛證暫扣六個月。前兩天他剛考完試,就又一次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查,此次屬于二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給予程某罰款1000元、行政拘留10日以下、吊銷駕駛證且兩年內不得重新申領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