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叔叔,我放在校門口的自行車不見了,麻煩幫我找一下吧!”5月18日下午,勝利橋派出所接到轄區(qū)王同學報警求助。報警人王同學稱,自己今早將山地自行車停放在建設大街與先鋒路交叉口附近后便去上學了,結果等下午放學時發(fā)現(xiàn)自己的山地自行車不見了,于是王同學立即報警求助。
了解案情后,民警立即開展偵查,通過大量走訪調查、細致摸排,成功鎖定了違法行為人宿某某。5月19日下午3時許,民警在戶村鎮(zhèn)某村內(nèi)將其成功抓獲,并在其家中找到了被盜的自行車。
“都怪我一時貪婪。”經(jīng)審訊,宿某某對其盜竊自行車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據(jù)供述,宿某某在18日下午外出時,看到路旁停放著許多自行車,看到有自己心儀已久的山地自行車,遂心生貪念,在確認四周沒有行人后,將自行車鎖剪斷騎回家打算自用。哪成想僅僅過了一天,民警就找到他了。
目前,被盜車輛已歸還給王同學,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