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石市煙草專賣局工作人員通過舉報,從省會某小區(qū)居民劉某的住處查獲尚未銷售的各種卷煙制品22條,其中假冒注冊商標及偽劣卷煙19條。經公安機關調查確認,26歲的劉某在無煙草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通過網絡從廣東等地購進中華牌、牡丹牌等卷煙及假煙,然后銷售給石家莊、東北等地的買家,違法所得人民幣2000元。
劉某說,一次偶然的機會,他在網上某貼吧里認識了自稱來自香港的江某。江某表示可以帶著劉某一起通過販賣卷煙發(fā)財。隨后的時間里,網上的買家通過QQ告訴劉某購買卷煙的種類和數量,然后再將所需付的款項用支付寶給劉某打過去,劉某再用QQ聯系江某并向其付款。江某收到錢后,就把貨按照劉某指定的地址寄過去。整個過程都是通過網上交易,然后使用快遞形式發(fā)貨,在短短5個月的時間,劉某的支付寶交易金額達5萬余元。
石市橋西區(qū)法院經審理認為,劉某違反國家煙草專賣法,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情節(jié)嚴重,構成非法經營罪。最終,法院以非法經營罪依法判處劉某有期徒刑8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