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在石家莊上學的李某通過網絡認識了在同一城市打工的男子劉某,很快建立了戀愛關系。11月,兩人分手,李某回到了棗強縣老家。分手后,劉某很不甘心,多次給李某的母親撥打騷擾電話,并發(fā)短信和微信騷擾、威脅李某及其母親。李某整日提心吊膽。
今年2月,不堪其擾的李某報警。民警了解了事情的經過,一面安撫李某,一面組織民警處置案情。當獲悉劉某驅車到李某母親的門市前欲行報復時,民警果斷出擊,將劉某當場控制,并從劉某駕駛的汽車中發(fā)現彈弓1個、鋼珠40顆。
在民警嚴厲的批評和耐心的教育下,劉某如夢方醒,對自己的錯誤舉動感到懊悔,表示再也不對李某及其家人進行騷擾、威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