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莊橋西區(qū)康泰園小區(qū)一名出生僅4個月的女嬰從5樓墜落,父親拒絕送醫(yī)治療事件引發(fā)網友持續(xù)關注。12月8日,石家莊市橋西區(qū)友誼街道辦事處發(fā)布通報稱,墜樓女嬰已被送往兒童醫(yī)院住院治療,目前生命體征平穩(wěn)。
新京報記者走訪發(fā)現(xiàn),這不是女嬰第一次墜樓,早在其剛出生六七天時,就有多位同小區(qū)居民看到女嬰從5樓家中墜落;女嬰之母魏某因精神狀況異常,頻繁打人砸物,嚴重影響鄰里關系;女嬰之父鄭某是無業(yè)游民,更直言自己重男輕女。
據(jù)通報,公安機關已經立案,按程序對魏某開展精神疾病司法鑒定,相關部門已經啟動社會救助程序。
女嬰先后兩次墜樓,疑被母親拋下
在石家莊康泰園小區(qū),多位居民向新京報記者回憶了女嬰墜樓的時刻。11月30日13時許,住在女嬰家對面8號樓的張彩月(化名)聽到“嘭”的一聲,她從窗戶往下看到,一個只穿著尿不濕的嬰兒墜落在9號樓下的防護網上。
防護網就裝在9號樓一樓租戶岳寧(化名)家小院的上方。她聽到動靜后出去查看,看到了頭頂斜上方防護網上的嬰兒,“當時孩子肚子上一起一伏在呼吸,但是沒有哭。”
住戶們急忙尋人救孩子,還撥打了120??僧敃r正值飯點,院子里人很少,保安室也沒人在。過了一會兒120趕到,但由于防護網位置較高,沒人爬得上去。一位住戶拿來梯子,路過的快遞員爬上梯子將女嬰抱了下來。
“從發(fā)現(xiàn)到抱下來用了大約20分鐘,小孩兒凍得紫紅紫紅的。”張彩月說。
一位住戶回憶,事發(fā)時女嬰的父親鄭某并不在家,快遞員救女嬰時他從外面回來,一起幫忙扶著梯子,“看上去很焦急的樣子”。然而,等到120和110的工作人員趕到,鄭某卻并不想去醫(yī)院,打算把女嬰抱回家,但被警方制止,鄭某不得不帶著女嬰一起上了救護車。
關于此次女嬰墜樓的原因,12月8日,鄭某對新京報記者表示,自己的妻子魏某“愛鬧脾氣,可能是她發(fā)脾氣的時候不小心扔下去的。”
女嬰家所在的小區(qū)是個老小區(qū),據(jù)住在此地多年的街坊鄰里反映,11月30日的墜樓事件,已經是第二次發(fā)生了。
住在同單元4樓的住戶周清(化名)回憶,孩子剛出生六七天時就墜過一次樓,當時樓下還沒裝防護網,女嬰直接掉到一樓的小院里。
一樓房東告訴新京報記者,當時房子的上一任租客退租,正在找新的租客。8月6日下午4點多,她母親去房子里打掃過,當時還沒有發(fā)現(xiàn)任何異常。到了下午5點多,她的丈夫和兒子又去房子里,結果看到院里草堆上有個光著身子的小孩兒,“剛看到小孩他倆都挺害怕,不敢碰,趕緊喊人幫忙。”
一位當時到場的住戶說,孩子當時什么也沒穿,眼睛睜著,但是沒有哭,他一摸發(fā)現(xiàn)孩子還在喘氣,趕緊找了床被子把孩子裹了起來。
隨后,聚集起來的鄰居們撥打了120、110。正趕上女嬰之父鄭某買完菜回家,周清讓鄭某趕緊把孩子送去醫(yī)院,結果鄭某說了一句,“要送她(魏某)送。”
鄰居們猜測,女嬰墜樓時鄭某不在家,而女嬰剛出生沒幾天,還不會翻身,可能是被精神異常的母親魏某從五樓扔下來的。
周清記得,女嬰被之后到場的120送往醫(yī)院,但“第二天孩子就被鄭某從醫(yī)院抱了回來。”
鄰居們說,這次事故過后,街道辦、居委會等部門多次來到鄭某家里,勸說他將魏某送到醫(yī)院治療,但是鄭某并不配合。
女嬰神經系統(tǒng)重度損傷,未來可能留下后遺癥
12月8日,新京報記者來到了女嬰家中。其父鄭某此前曾對媒體表示,不想讓女嬰住院,因為醫(yī)院細菌太集中,家里環(huán)境會好很多。但記者看到,鄭某家中的衛(wèi)生壞境十分糟糕,臥室里堆滿了雜物,地面污跡斑斑,有厚厚的一層污垢,瓜子皮滿地都是。廚房和灶臺上都有厚厚的黑色油污,散發(fā)著刺鼻的氣味。屋里不少小飛蟲和蒼蠅。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女嬰睡覺的地方是一張小沙發(fā)床,外包的紅色皮面已經脫落的差不多,破舊的布面外露著,有很多黑色的污垢。女嬰在家喝的奶粉沒有封蓋,雜亂地擺在地上。
書架和沙發(fā)墩上面堆滿了書,其中包括《食療與養(yǎng)生》、《小智慧大健康》、《手到病自除》、《看手識病》等養(yǎng)生書籍。
鄭某向新京報記者表示,“我擅長養(yǎng)生,按摩、嬰幼兒護理是我的專長。”他表示,之前沒有送孩子去醫(yī)院,是因為“孩子沒有明顯的外傷,現(xiàn)在已經進入恢復階段,養(yǎng)養(yǎng)就好了。”“人除了表面的關護之外還需要感情溝通”,在他看來,他和小孩的感情可以喚醒孩子的求生意識。
12月8日,石家莊市橋西區(qū)友誼街道辦事處發(fā)布聲明,11月30日中午,女嬰墜落事件發(fā)生后,因女嬰父親拒絕治療,友誼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分別于12月2日和12月5日帶女嬰到醫(yī)院檢查治療,后均被其父親帶回家中,經工作人員反復做工作,于12月7日晚22時,將女嬰送往兒童醫(yī)院住院治療,目前女嬰生命體征平穩(wěn)。
新京報記者從河北省婦女聯(lián)合會兒童部獲悉,墜樓女嬰現(xiàn)正在省兒童醫(yī)院ICU接受治療。新京報記者在現(xiàn)場看到,女嬰住在重癥監(jiān)護室內,除了醫(yī)護人員,其他人不允許進入病房。
12月8日,河北省兒童醫(yī)院重癥二科黃波主任向新京報記者表示,通過女嬰家長之前的反映,孩子墜樓之初,出現(xiàn)過頻繁的抽搐,存在意識喪失、雙眼凝視、四肢抖動、顏面青紫等情況。
黃波說,經過檢查,發(fā)現(xiàn)女嬰顱內有出血情況,從神經系統(tǒng)的損傷角度來看屬于重度損傷,“還是比較嚴重的,存在留有后遺癥的可能。”因為目前女嬰還處于昏迷階段,影響臨床判斷,“所以還不能有確定的結論。等到一定程度的恢復后,做一些輔助檢查,再來評估孩子的受傷情況。”
他進一步解釋,“孩子屬于復合型的顱腦損傷,不同的腦部區(qū)域有不同的損傷情況,包括硬膜下的出血、腦挫裂傷。未來兩三周是急性期,將來神經系統(tǒng)的恢復還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
此外,據(jù)黃波介紹,女嬰肺部CT影像有損傷的跡象存在,腎臟也不排除有基礎問題,“存在可能跟這次外傷不一定有直接關聯(lián)的一些變化,比如可能以前有腎積水。”女嬰沒有營養(yǎng)不良情況,但有基礎性的貧血。
女嬰母親精神異常,頻繁高空拋物,有暴力行為
新京報記者走訪了解到,女嬰之母魏某平時存在精神異常狀況。一樓租戶岳寧說,他們家是今年10月1日搬來的,因為魏某經常從五樓往下扔東西,房東11月份在小院上方安裝了防護網。
岳寧的姑姑也表示,他們搬來的這兩個多月里,魏某隔三岔五就往下扔東西,“書、辣椒醬、洗衣液,什么都有。”周清也證實,魏某會往外扔書、衣服、臉盆,連家里戶口本都扔下來過。
周清回憶,鄭某魏某夫妻二人是四五年前搬來小區(qū)的,二人剛搬過來時,魏某看起來就不太正常,很怕人,“你去她家里,她特別有自我保護意識,也不正眼看你,一副羞羞答答的害怕樣子。”
但魏某那時候還比較老實,“后來越來越兇,發(fā)瘋時歇斯底里,大喊大鬧,鑿地板,不分晝夜,就是拆樓的那個動靜。我都怕這個樓板被她砸透了。”周清說,有一次,魏某曾經拿刀把樓道的扶手鑿得面目全非。
根據(jù)小區(qū)多位居民的講述,魏某發(fā)病時還帶有攻擊性,典型癥狀就是到處打人,“沒有招惹她,打得都是弱勢群體,婦女和老人。”
有居民看到過魏某在小區(qū)里走,路上遇到行人,“見一個踹一個”。“犯病的時候眼睛瞪著人,看著都害怕,打人不知輕重。”不少住戶表示,平時見到魏某不敢說話,會刻意躲避。
一位住戶回憶,去年自己家的保姆與魏某擦肩而過時,無緣無故被魏某推倒,腦袋磕到了石頭上。她去找鄭家理論,最后鄭家賠了保姆兩千元。
據(jù)鄰居們回憶,此前街道辦、社區(qū)等多次來給鄭某做過工作,勸說他將魏某送去醫(yī)院治療,然而他拒不配合。有一次街道辦好不容易把魏某送進了醫(yī)院,結果上午送進去,下午鄭某就把魏某領了回來。
對此,鄭某向新京報記者解釋,妻子比較脆弱,“多勞動就不會得抑郁”。他說妻子原先去過精神病院,但是治療效果不理想,還不如在家里“吃好喝好睡好,自然就不得病。藥補不如食補,食補不如睡補,睡補不如精神補。”
鄭某向記者表示,自己沒工作,魏某病退的一個月4000多的退休工資是家里唯一的收入來源。
據(jù)通報,魏某已于 12月4日下午被送往精神疾病專科醫(yī)院住院治療;公安機關已經立案,按程序對魏某開展精神疾病司法鑒定。相關部門已啟動社會救助程序。
女嬰父母還育有一女,父親直言重男輕女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除了剛出生4個月的女嬰,鄭某和魏某二人還生育過一個大女兒。鄭某表示,大女兒今年8歲,在縣城跟爺爺一起生活。
鄰居們回憶,大女兒之前一直跟爺爺奶奶生活,兩年前奶奶去世后,鄭某將女兒接到了身邊,但沒幾天就被孩子姑姑接走了。
多位鄰居都提到,在大女兒和父母短暫同居的幾天里,一天半夜三點多,大女兒一個人跑到小區(qū)的保安室外睡覺,稱“我媽犯病吵得我睡不了。”
對于大女兒上述半夜離家的情形,鄭某表示,“魏某覺得多個人一起生活很別扭,不愿意小孩兒在家待著,就把大女兒攆出去了。”
周清記得,鄭某跟她說過,自己此前有個兒子,但6個月的時候就夭折了。鄭某向新京報記者承認了此事,但不愿意多講。
不過,他直言不諱地表達了自己重男輕女的想法,“有閨女和有小子,那感覺根本不一樣。”
他形容,“有閨女是很平淡的感覺,但是有兒子立馬就精神了,說話很有底氣,因為有后了。”他表示,“很多老祖宗的技術都傳男不傳女,因為孩子跟的是別人的姓。”“你即使把閨女當兒子養(yǎng),把全部心愿都寄托在閨女身上,到時候閨女嫁出去,你付出越多越傷心。多難受啊,是不是?”
12月8日下午,新京報記者從河北省婦女聯(lián)合會兒童部獲悉,墜樓女嬰的監(jiān)護權問題正在走相關程序,相關部門將依法依規(guī)商討其父是否還具有監(jiān)護權。
新京報記者 喬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