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民警,李某某一直稱自己只喝了一瓶啤酒,未喝醉:“醉酒是一點也沒醉,你讓我走個直線我能走個直線”,同時還沒有認識到自己錯誤,不停地埋怨自己運氣不佳,稱是因為修路才被查:“那邊實在修路哩,那邊不修路我就不擱這繞。”如此態(tài)度的李某某直接被民警嚴詞駁斥:“你就不該喝酒開車嘞!跟修路沒有關系!”民警的呵斥直接把李某某喊醒,使其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表態(tài)到:“你說的對,喝酒開車是錯的。”
經血檢,李某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00.46mg/100ml,確屬醉駕。他將被吊銷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同時因涉嫌危險駕駛罪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目前案件正在依法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