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新聞]五年前,意大利中部城市拉奎拉發(fā)生強震,導致300多人死亡。意大利一家法院后認定,地震發(fā)生前,6名地震專家和1名政府官員未能向公眾充分預警,犯有過失殺人罪。這一判決引發(fā)公眾和科研界強烈爭議。
本月10日,意大利拉奎拉一家上訴法院推翻了此前判決,認定6名地震專家無罪,政府官員貝爾納多·德貝爾納迪尼斯也被改判兩年監(jiān)禁,緩期執(zhí)行。
案情還原:檢方稱專家未能向公眾充分預警
這6名地震專家和德貝爾納迪尼斯原本屬于一個機構,名為“重大危險預測和預防全國委員會”。2009年3月31日,由于拉奎拉接連發(fā)生多起小型地震,他們前往當地,評估情況。
然而,就在一周之后,拉奎拉這座中世紀古城發(fā)生6.3級地震,導致300多人喪生,1500多人受傷,數萬間房屋受損。時至今日,拉奎拉只有部分地區(qū)得到重建。
強震發(fā)生后,開始有人將矛頭指向身在當地的地震專家小組,并最終將其告上法庭。檢方認為,這些地震專家“不負責地提供保證”,使得當地居民選擇待在家中,未能提前采取應對措施。
檢方提供的關鍵證據是德貝爾納迪尼斯的一份聲明。在這份聲明中,時任意大利民防局副局長的德貝爾納迪尼斯表示,地震活動不會對居民構成威脅。但被告辯稱,他們做出了很多份聲明,這只是其中一份,不能代表他們的判斷。
檢方告訴法庭,一些科研人員的觀點是,一個地方發(fā)生數十次小規(guī)模地震是強震的“典型前兆”,而被告判斷那屬“正常地質現(xiàn)象”,低估拉奎拉再次發(fā)生強震的風險,提供“不嚴謹、不完整且自相矛盾的信息”。
拉奎拉所屬地區(qū)地震頻發(fā),分別在1349年、1461年和1703年三次遭遇強震。檢方認定,被告的錯誤判斷屬于“重大失職”,尋求法院裁定有罪。
2012年10月,拉奎拉一家法庭認定這7名被告未能向公眾充分預警,犯有過失殺人罪。除分別入獄6年,7名被告需要向幸存者和居民賠償大約900萬歐元(約合1170萬美元)。依照意大利法律,被告有兩次上訴權力,其間不用入獄。
爭議仍存:地震受害者家屬堅持要將專家定罪
初審判決引發(fā)公眾和科研界爭議。一些地震遇難者家屬說,判決令人“寬慰”;但國際科研界幾乎“一邊倒”聲援被告,主張現(xiàn)階段沒有可靠技術有效預測地震,稱判決“荒謬”,是科學“悲哀的一天”。
在意大利上訴法院10日推翻先前判決后,爭議依然沒有完結。
意大利國家地球物理和火山研究所長斯特法諾·格雷斯塔說:“意大利整個科學界的聲譽得到恢復。”
但意大利參議員、前拉奎拉地區(qū)主席斯特凡尼婭·佩佐帕內認為,上訴法院的判決“令人不安、自相矛盾”。拉奎拉地震受害者家屬和他們律師也說,這一判決“讓人羞恥”,并表示將提起上訴。
媒體報道,上訴法院的改判原因要等整個書面判決書發(fā)布后才能知道,這需要數個月時間。此外,檢方還可以向更高級別的法庭提起上訴,要求恢復先前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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