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大富希望能討回7萬元婚介費
盧大富希望能討回7萬元婚介費
大齡剩男著急求偶 七萬元找越南新娘
[國內新聞]10日上午,記者在坪山新區(qū)坑梓派出所門口見到了特意從老家趕到深圳的盧大富,他今年38歲,是江西省九江市修水縣黃龍鄉(xiāng)官橋村一組的村民。
盧大富在深圳打工多年,今年春節(jié)后,一位冷姓老鄉(xiāng)到他姐姐家中,說是越南媳婦能干、肯吃苦,建議他也去找一個。至今尚未婚配的盧大富沒有過多思考,便懷揣多年積蓄來到深圳坪山尋找冷某介紹的中介盧某,雙方約定介紹費7萬元,并簽訂了一份《婚介協(xié)議書》。
在這份3月10日簽下的協(xié)議書上,記者看到,介紹人為盧某,其并未注明身份證號,見證人為冷某。內容稱,只要付現(xiàn)金7萬元整,介紹人將包盧大富“結到婚”,直至拿到結婚證為止,結婚對象僅限越南國籍女子。另外,被介紹人到越南娶妻中途一切費用,包括車費、住宿、食用、過關以及給女方娘家聘禮等。
協(xié)議書特別注明兩點,一是7萬元必須全額現(xiàn)金到賬;其次,如果被介紹人沒有娶到妻子,7萬元可以全額退還。
當?shù)鼐频曜M剩男 大多花兩三萬找妻
幾天后,盧某的大舅子帶著盧大富前往越南,他被安排住進當?shù)匾患?層高的酒店內。盧大富稱,該酒店外面標識中文名,每層4個房間,每房間4張床,房客幾乎全是來自中國各地的“大齡剩男”。酒店房客進進出出,但始終能夠住滿,大家都盼著盡早抱得美人歸。盧大富在這里一住就是3個月,他的室友來自福建、山東等地,年齡與他相仿。閑聊中盧大富得知,別人都是付了兩三萬元費用來的。
在越南,盧大富被當?shù)刂薪閹еハ嘤H,前兩個對象他嫌人家年齡大,而對第三名對象一見傾心。記者從資料上得知,該越南女子1991年出生,中文名“段式碧鉆”。盧大富起初并不知道該女子的婚史,感情稍濃后,他才知道對方曾經(jīng)結過婚,還有一個4歲的女兒。
不過此時,喜悅的盧大富并不介意這一點,還表示要帶著該女子及其女兒、母親一起回國生活。
回國未能領結婚證 三個月后女方變臉
今年7月份,囊中羞澀的盧大富只帶著“新媳婦”一人回國。在越南辦理手續(xù)時,不知道什么情況,“新媳婦”的婚姻情況被中介辦理成“還未曾與任何人登記結婚”。中介得知情況后,要求兩人到國內辦理婚姻登記時,女方一定要自稱還未結過婚。
入境后,盧大富從廣西直接帶著“新媳婦”到了江西南昌,不過在登記時,女方卻三次均表示自己已婚,并有女兒。由于其口述的內容與材料不符,這對跨國婚姻并未第一時間被確認,盧大富只好帶著女方住進了家里。同鄉(xiāng)介紹,“新媳婦”到盧家后,每天很勤勞,打掃衛(wèi)生、炒菜等樣樣精通,客人來了還會倒水,這深得盧大富父母歡心。
在盧家住的3個月期間,越南媳婦脾氣越來越大,兩人的爭吵也越來越多。為了解女方想法,盧大富還把她帶到同村一位嫁過來十多年的越南媳婦家中。
經(jīng)過翻譯,盧大富得知“新媳婦”想家了,希望盧大富給1萬元當路費回越南,盧大富不愿意,兩人矛盾越積越深。盧大富稱,10月15日左右,“新媳婦”到黃龍鄉(xiāng)大鬧,說自己是被騙過來的,簽證已經(jīng)到期。鄉(xiāng)政府立即報警,江西修水縣白嶺派出所將女子帶走。
10日,記者聯(lián)系到該派出所,一位民警介紹,盧大富的“新媳婦”因非法居留,要被拘留審查一個月,目前被關在當?shù)鼐辛羲?。在采訪中,盧大富說黃龍鄉(xiāng)有六七位越南媳婦,都是年齡大的男子從越南花錢娶回來的。而白嶺派出所民警表示,此前就有越南媳婦娶到家后,嫌棄男方家里窮,吵著離開的。
中介稱男子未履約 不愿退還介紹費用
10日,盧大富到坑梓派出所報案,兩名民警及羊城晚報記者陪同著盧大富,幾經(jīng)輾轉才在秀新社區(qū)找到介紹人盧某的住處。
起初,民警及記者并未表明身份,只稱是盧大富的朋友。面對盧大富的質疑和討要婚介費,盧某并不認為必須歸還7萬元。盧某介紹,盧大富來深圳時,起初只付了65000元現(xiàn)金,考慮到出國身上必須有現(xiàn)金,盧某便拿出1000元交給盧大富。此時,盧大富還欠下盧某6000元婚介費,雙方約定,盧大富從越南帶“新媳婦”回來后,要先到深圳把這6000元補交了,之后盧某會包辦盧大富的結婚證。但直到辦不下結婚證,盧大富才補交了費用。
“他回來后不聽我的,沒有來深圳,直接帶著人去南昌辦結婚證了,”盧某稱,這7萬元當中,包括了盧大富在越南的所有花銷、車票、給越南女孩家的彩禮錢等。他自稱,這一單下來自己只賺了5000元。盧某認為盧大富并沒有聽他的話,“現(xiàn)在出事了才來找我。”盧某表示,在盧大富的“新媳婦”鬧出要走的事情后,他給盧大富提出兩條建議,一是到法院狀告越南媳婦“敲詐”,二是自認倒霉,重新再交兩三萬元,盧某包盧大富再挑一個滿意的。
盧某還稱,盧大富在回國前,帶著越南媳婦到大使館辦手續(xù),但女方并不愿意拿出離婚證,結果因為時間緊迫,最后辦的證件上是“未婚”。當時,越南那邊的中介人員一直交代她,到中國辦結婚證時一定要咬定是“未婚”,結果在南昌民政部門辦理時,越南媳婦突然改口說自己離過婚,但因拿不出離婚證,民政部門這才不予辦理。盧某表示,目前只要女方在越南的離婚手續(xù)到位,她與盧大富依然是可以辦理結婚手續(xù)的。此外,該女子也需要重回越南補簽證,而這是盧大富最害怕的,他擔心“新媳婦”一去不回。
律師說法
該婚介協(xié)議無效,七萬元可索回
10日,記者咨詢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師,這名律師認為,盧大富和盧某簽訂的婚介協(xié)議書屬于無效合同,因為甲乙方都為個人,也沒有蓋公章等,“我國法律規(guī)定,個人不能有婚介的資質,所以這個協(xié)議是沒有法律效力的,盧大富可以依此索回自己付的7萬元”。在盧某的家中,記者問其是否有婚介的資質,盧某回答,他有一個朋友注冊有婚介所,在福建漳州,可以辦理跨國婚介,他只是為其牽線,賺點小錢。針對盧某的說法,這位律師表示,按照相關法律條文,在我國的婚姻介紹所并無辦理跨國婚介的營業(yè)范圍,律師猜測,可能盧某朋友先在國內注冊一家婚介所,再在越南當?shù)剞k一個婚介所,以此規(guī)避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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