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新聞]1月21日凌晨5時許,青島開往南寧的K1137次旅客列車運行至桂林北站至柳州站之間時,值乘該次列車的青島乘警支隊南寧大隊乘警長張斌接報,3號車廂里有乘客隨身的現(xiàn)金被盜。張警長立即帶領民警趕到3號車廂,發(fā)現(xiàn)現(xiàn)場一片混亂,兩名中年男子正圍住一年輕女子,大喊著讓她掏出錢來。
經(jīng)民警詢問,得知其中一名中年男子姓黃,今年53歲,青島人,而隨行的中年男子姓張,是他的員工,兩人從青島上車準備去南寧做工程,而這名年輕女子姓潘,今年32歲,廣西人,持麻城至柳州車票。三人乘車位置同在3號硬臥車廂,倆中年男子在上下鋪,潘某在中鋪。黃某稱潘某偷了他10000元現(xiàn)金,被其察覺后勒令她歸還了8400元錢,但還差了1600元錢。面對訊問,潘某一口咬定自己就拿了黃某這些錢,且都還給他了。
經(jīng)驗豐富的張警長立即安排列車女性工作人員在乘務室對潘某進行了檢查,從其兩只鞋里各搜出800元錢。面對贓款,潘某這才承認了自己把偷來的一部分錢藏在了鞋里。
年輕女子竟是“大盜”
經(jīng)過民警耐心詢問,原來,1月20日上午,潘某自麻城站上車后就與黃某坐在了同一節(jié)車廂,兩人成了“鄰居”,并很快攀談熟絡起來。當晚7時許,黃某、張某買了兩箱啤酒并邀請潘某與其共飲,張某喝了一瓶就回到上鋪睡覺了。而黃某與潘某一直推杯換盞痛飲起來,期間兩人都喝了不少,便先后睡下。夜里十點多鐘,潘某因口渴便喊醒上鋪的張某給他倒杯水。張某起身下來給潘某倒了水后便沒了睡意,坐在車廂通道邊坐上玩手機,借著微弱的亮光發(fā)現(xiàn),臥鋪地面上散落著三張百元鈔票。就在此時,潘某也爬下臥鋪探身撿這300元錢。借著燈光,張某竟然發(fā)現(xiàn)潘某的文胸里竟夾著一沓鈔票,便立即質問潘某是否偷了老板黃某的錢,并一把將鈔票扯出。見事情敗露,潘某倒是爽快地承認了,并稱只偷了這么多讓張某拿回了,希望就此了事。
待次日清晨,張某向醒來的黃某講了昨晚發(fā)生的事,并清點了奪回來的錢,有6000多元,而黃某檢查了自己的錢包,卻發(fā)現(xiàn)丟失了10000元,于是二人逼著潘某還錢。幾番爭執(zhí),潘某不情愿地從自己包里又拿出2000多元,共計歸還了8400元錢,因錢數(shù)不符,黃某就報了警。
牽出背后嫖娼“案中案”
就在民警以為案情清楚,卻不想,年輕女子潘某突然反告黃某20日晚酒后在列車廁所里對其實施了性侵犯,并隨后給了她200元錢,這一萬元里面有200元是她的。鑒于案情復雜,根據(jù)列車案件移送程序,張警長將該案移交給列車終點站南寧站鐵路警方進行進一步審理。
經(jīng)南寧警方審理初步查明,黃某與潘某對飲,潘某不勝酒力起身欲到車廂廁所里嘔吐,黃某跟隨進廁所提出欲與潘某發(fā)生關系,黃某許諾可以支付給潘某200元,隨后兩人自愿發(fā)生了性交易,構成了賣淫嫖娼違法事實。在黃某從錢包里掏錢時,潘某發(fā)現(xiàn)其包里還有不少現(xiàn)金,便動了盜竊念頭,趁黃某熟睡之際完成偷竊,擔心被發(fā)現(xiàn)便將錢藏在鞋子、文胸等多處。在證據(jù)面前,潘某也承認了實施賣淫違法行為,反咬黃某強奸。
據(jù)了解,潘某因涉嫌列車重大盜竊被南寧鐵路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黃某也因涉嫌嫖娼違法行為被依法行政拘留,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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