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珠區(qū)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批準逮捕了犯罪嫌疑人黃某某。
經(jīng)查,黃某某本為某保險公司廣州分公司的前職員,2014年底離職。2007年開始,他以高回報率為誘餌向購買保險的顧客徐先生推薦了一款虛構的理財產(chǎn)品。
徐先生想著大公司的理財產(chǎn)品有保障,就將260多萬元陸陸續(xù)續(xù)轉給黃某某。黃某某瞞著徐先生,把這些錢全拿去炒股和炒期貨,每隔幾個月就給徐先生返利一兩萬元,幾年間共返利約30萬元。
今年1月,黃某某的朋友鄺先生聽說了理財這事,覺得這投資也不錯,于是找到他,想要個穩(wěn)定的收益。黃某某趁勢謊稱:“我持有上市保險公司的內部股,可以出售一部分給你,有高額收益,一年或半年回利一次。”鄺先生答應購買,給了黃某某20多萬元。黃某某又把這些錢拿去炒股、炒期貨。
黃某某把顧客的本金虧損得差不多了,心理壓力非常大,看著銀行卡里面僅剩余的幾百塊錢,一番尋思后,終于選擇了自首。
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偵查中。
某保險公司前職員,虛構保險公司理財產(chǎn)品并承諾高回報率,謊稱持有上市保險公司的內部股,承諾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