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王少華認可自己軋人的事實,但認為自己的行為不構成犯罪。“如果受害人不躺在那里,我也不會看不到他,也就不會軋過去,總之,被害人錯在先,我錯在后。”
檢方指控
深夜倒臥主路 醉漢被軋死
現(xiàn)年52歲的王少華是北京祥龍出租客運有限公司司機,曾因犯流氓罪,1982年9月27日,被房山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檢方指控,2014年12月5日晚上9點40分,王少華駕駛出租車,由南向北行駛至東城區(qū)崇文門路口南100米處,適遇席某醉酒后倒臥于機動車道,王少華所駕車輛底盤拖帶席某后駕車逃逸,造成席某當場死亡。
經(jīng)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東城支隊認定,王少華在事故中為主要責任,席某為次要責任,王少華后經(jīng)傳喚自動到案。
檢方認為,王少華在的道路交通行駛過程中,因違反交通法規(guī)發(fā)生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在事故中負主要責任且肇事后逃逸,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現(xiàn)場
出租車司機:以為軋的是垃圾
“對事發(fā)經(jīng)過沒有異議,但是我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我不認可。”王少華對指控提出異議。
他說自己當時正常行駛,看到軋過去的東西就是一個黑疙瘩,因為路中間有護欄,不允許橫穿馬路,“根本沒想到會有一個人躺在那里,所以我就開車軋了過去。是死者違反道路交通規(guī)則,所以我不應該負主要責任。”王少華說。
王少華說,當時他正拉著一名客人行駛快到崇文門路口時,他前邊有一輛車,前邊車突然向右并線,把他閃出來了。
“我看見前方有一個黑疙瘩,這個時候我已經(jīng)到了黑疙瘩處,我想可能是一個垃圾包,我想軋過去就軋過去了,當時我向左側打了把輪,但因害怕碰到別的車,那樣我就要負全部責任,所以我就又將車開回到這條車道內,直接從這個黑疙瘩上軋了過去。”王少華說。
“但是感覺車咯噔一下,但是我沒停車,因為車上拉著客人,于是直接開車走了。”王少華說。
他說當時他和車上的客人還討論軋了什么東西,倆人都認為是掉落的垃圾這類東西。事情都有因果關系,“如果受害人不躺在那里,我也不會看不到他,也就不會軋過去,總之,被害人錯在先,我錯在后。”
公訴人:沒有停車查看違法
對于王少華的辯解,公訴人并不認可。公訴人表示,按照道路交通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履行注意義務,王少華當時知道軋了東西,但是并沒有停車查看,就是沒有履行注意義務。交通支隊認定王少華屬于逃逸,負事故的主要責任。根據(jù)規(guī)定,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期是3至7年。后交通民警給王少華打電話,王少華自己主動到了交通隊,因此認定王少華屬于自首,建議從輕處罰。
公訴人出具了很多證據(jù),目擊證人馬某稱,當時剛出地鐵站,我兒子看見在馬路上第二條車道內躺著一個男子,手里拿著瓶子不停地晃著,一會兒過來一輛車,大約距離3米左右該車發(fā)現(xiàn)躺在路上的男子,該車很快繞了過去,但是緊接著過來的一輛出租車直接從該男子身上軋了過去,出租車軋完人后沒有停車就直接開走了。
庭后采訪 被害人妻子:老公是個好人
“我老公是個好人,怎么會遇到這種事,在法庭上,王少華還認為自己沒罪,真是沒有天理了。”庭審剛完,被害人席某的妻子哭倒在旁聽席上的椅子背上,她說老公席某非常熱心公益事業(yè),不僅是社區(qū)的志愿巡邏者,還曾因救助了被搶劫的女孩而獲得表揚。
席某的妻子說,她和席先生屬于二婚,倆人婚后沒有孩子,相依為命,感情很好,當日席先生說去崇文門附近幫助朋友干一個活,大約下午6點,席先生打來電話說活干完了,自己和朋友在外邊吃點飯后再回家,讓妻子別等他吃飯了。
“他說晚上9點左右就能到家,但是一直沒有回來,所以我就開始撥打電話,但是直到11點老公也沒有接電話,后來是交通隊通知我說老公出事了。”席先生的妻子說,直到現(xiàn)在她也不知道老公跟誰喝的酒,為什么會躺在車道里。
“我們已經(jīng)另行提出了民事賠償訴訟,我腦海里老是那天他出門時笑嘻嘻的樣子,沒幾個小時就剩我一個人了,我們也沒有孩子,今后我該怎么活啊。”說著,席先生的妻子大哭起來,她說對于王少華不認罪,她不能接受,也很生氣,到現(xiàn)在王少華及家人一分錢也沒有賠償他們。“我相信法律會給我一個公正的判決的。”
40歲左右的男子席某醉酒深夜躺臥在車道內。出租車司機王少華駕車經(jīng)過,將席某軋死后駛離,王少華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