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邢臺市廣宗縣文保部門近日在北塘疃鎮(zhèn)小固堡村一戶姓郭的村民家中發(fā)現(xiàn)一道明代圣旨,為明英宗于正統(tǒng)十二年(1447年)頒發(fā)給時任南京戶部云南清吏司主事郭(王扁,音賓)之父郭士賢的,距今568年。
這道圣旨為青黃兩色絹本,長1.92米,寬31厘米。右首繡有“奉天誥命”四字,左側(cè)繡有“宣德二年”。開頭為“奉天承運,皇帝敕曰”,內(nèi)容用楷書書寫,字體工整端正,行文簡潔流暢。末端蓋有皇家“敕命之寶”方形印章,頒旨時間為正統(tǒng)十二年閏四月二十日。
圣旨全文共135字,字跡清晰可辨。邢臺市地方志學(xué)會副會長谷華池告訴記者,圣旨正文大意是南京戶部云南清吏司主事郭(王扁,音賓)為國家出謀獻策,效力任事,盡職盡責(zé),所以朝廷對其推廣封贈,以示恩典,使其雙親榮顯,因此封贈其父郭士賢。
持有這道圣旨的郭姓村民今年已有76歲高齡。老人說,這道圣旨傳了19代,接手時有棕色圣旨托架,平時放于托架,每年夏天曬一曬,它不僅記錄著郭氏先人們的功績,還是教育后人的重要題材。
邢臺市廣宗縣文物保護管理所所長王月群說,這道圣旨真實記錄了我國封建社會的推恩制度,對于研究明前期社會文化具有很高的史料參考價值。
邢臺市地方志專家孫小林介紹,這道圣旨是順治十八年正月初九康熙登基時,依慣例嘉獎功臣,頒給時任“河南撫標(biāo)都司僉書管右營游擊事”孫維統(tǒng)的三軸誥命之一。
圣旨材料為五彩提花錦緞,整體底襯是縱橫交錯的五層云彩圖。按照黃白、墨綠、杏黃、紅黃等七色,分為七節(jié),總長度為3.5米,寬0.31米。用漢文和滿文兩種文字書寫,其中,漢文行款從右至左,滿文行款從左至右,兩種文字均由兩端向中間延伸,合于中幅。
圣旨正文中,漢文用楷書書寫,共計12行,148個漢字;滿文部分共計32行。滿漢兩文最后的年號落款處,均印有0.13平方米的紅色大印,大印由滿漢兩種文字組成,漢字為篆體。
臨西縣文保所長張霞說,這道圣旨真實地反映了當(dāng)時的歷史事件,對于清朝的軍事、吏制研究和考證提供了史料佐證,具有很高的史學(xué)和文化研究價值。就文物本身來說,這件圣旨品相完好、制作精美、莊重大方,也十分珍貴。
另據(jù)了解,孫維統(tǒng)的祖籍孫樓村現(xiàn)有700多人口,均為孫維統(tǒng)后代子孫。除了這份孫氏家族世代相傳、倍加珍藏的圣旨原件外,還藏有孫維統(tǒng)當(dāng)時征戰(zhàn)沙場用過的長柄大刀等文物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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