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為河北省邯鄲市魏縣人。今年6月9日,她外出辦事乘坐丈夫卓某的汽車路過南樂縣。當日該縣正在西湖舉辦龍舟比賽,縣政府對周邊路段實行道路交通管制。上午10時,王丹的丈夫卓某駕駛汽車逆行駛入交通管制路段,執(zhí)勤民警當即對卓某依法進行證件查驗并暫扣。王丹見狀急忙上前交涉,欲要回證件。遭到民警拒絕后,王丹頓時沖上來,將執(zhí)勤民警袁某面部、王某右胳膊抓傷。這一舉動造成大量群眾圍觀,并導致交通擁堵,影響惡劣。
后經(jīng)鑒定,受傷民警面部損傷為輕微傷。王丹到案后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并向受傷民警賠禮道歉,取得了受傷民警的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