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50歲男子酒后強奸14歲女孩未遂 隱匿4年仍被警方抓獲
法制晚報 看法新聞(記者 李東 通訊員 胡曉闖)“我知道早晚都會有這一天!”劉新(化名)于2017年9月16日被河北省邯鄲市永年區(qū)警方抓獲時一聲長嘆。
劉新,案發(fā)時年近50歲,家住永年縣(后改名永年區(qū))一村落,2013年3月的一天,喝酒后躥至同村的小芳(化名,時年未滿14周歲)家里實施強奸。小芳反抗,劉新強奸未遂逃離,“一逃便是4年”。事發(fā)后,永年警方通過走訪排查,多方搜集劉新下落。16日,逃離、隱匿4年后被新被警方抓獲。
報警
2013年3月的一天,河北省邯鄲市永年縣(后改名永年區(qū))警方接到小芳及家人的報案,稱自己在家時,同村的劉新酒后躥至家中,欲對獨自在家的小芳實施性侵犯。當時,小芳反抗過程中咬傷了劉新的舌頭,劉新未得逞,逃離現場。接報警后,永年警方對事發(fā)現場進行勘察,及時對劉新的住所搜查,均未發(fā)現劉新。
根據民警掌握的信息,劉新身高約1.65米,瘦小、精壯,永年正西人,住所距小芳家較近,事發(fā)前與小芳家關系要好。辦案民警調查發(fā)現,劉新具有較強的反偵查意識,當年,劉新逃走后,受當時條件限制,警方能發(fā)現逃跑方向。一個月后,劉新被警方“網上追逃”。
當地警方介紹,案件的發(fā)生給受害人及其家庭帶來了傷害,在當地也造成惡劣影響,事情在村里傳開后,村民家有女孩的白天也關著大院門。
在警方的努力下,案發(fā)4年后,新的線索被反映上來,辦案民警組織警力追查。
排查
“9月15日凌晨5時我已經帶領追逃組驅車到達距案發(fā)地千里之外的江蘇省鎮(zhèn)江市。”邯鄲市永年區(qū)公安局追逃組負責人稱,案發(fā)時,在當地影響惡劣,案發(fā)村落村民白天也不敢開著院門。案發(fā)后嫌疑人逃匿,警方當即對做了追蹤、排查等工作一時沒有實質性進展。經工作,
警方從當地派出所、刑警隊抽調精干警力成立追逃組,重新篩查。根據警方了解,江蘇省句容市是劉新的親屬們常住區(qū)域,劉家在當地經營面粉生意,劉新兩個孫子也在當地上學。追逃組認為嫌疑人劉新逃至江蘇省鎮(zhèn)江市一帶可能性較大,連夜趕去。
長途驅車10小時后,永年警方于15日15時許到達句容市,隨即展開工作。追逃組兵分兩路,一路到當地轄區(qū)派出所請求當地警方支援,另一路到劉新孫子就學處蹲點。
“我們剛趕到幼兒園門口不到三分鐘時間,劉新的兒子和兒媳出現了。”民警介紹,當天放學時,民警發(fā)現劉新的一個兒子夫婦到幼兒園門口接孩子回家,二人一個騎電動自行車,一個騎電三輪車離開,民警確定,“地方沒有錯”。
半小時后,另一路民警確定劉新親屬的居住地點。追逃組再次兵分兩路,一路查找劉新軌跡,另一路在劉新兒子住點門口蹲守。
追逃組民警介紹,9月15日22時30分,警方看到劉新的兩個兒子走進警方蹲守的大門口,一個小時后,屋內熄燈。
“蹲守沒看到劉新,另一路民警也沒有查找到劉新所在位置。”民警介紹,貿然實施抓捕存在多種不確定性,為了不打草驚蛇,確保抓捕成功,我決定繼續(xù)蹲守,待發(fā)現并確定劉新本人后再實施抓捕。
抓捕
9月16日上午7時許,劉新仍未出現,但劉新大兒子開車去到一個位于郊區(qū)的糧油倉庫。為搞清楚內部情況,民警在附近喬裝巡查。
“巧的是,喬裝民警轉悠了幾分鐘后看到了劉新。”民警稱,看到劉新時,他正騎電動進入倉庫,兩人有眼神的接觸,但,劉新并不認識民警,只是感覺倉庫來了陌生人多看了一眼。民警看過劉新的戶籍照片無數次,一眼認出就是他,為保萬無一失,又通知其他民警進行對比,確定后在當地兩位便衣民警的配合下決定抓捕。
抓捕現場民警告訴記者,7時40分許,劉新與其一個兒子在倉庫卸貨,民警突然過去用永年地方主言喊了一句“老劉”,他先是扭過身愣了一下,然后說“我知道你們找我為啥事”“我知道早晚都會有這一天!”。劉新沒有反抗、沒有逃跑,民警將其帶走。此時距離我們出發(fā)時間已有26個小時。
經突審,劉新對自己犯罪行為供認不諱。目前,犯罪嫌疑人劉新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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