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22時50分左右,邯鄲交警渚河大隊民警在滏東大街和平路交叉口北側進行夜間機動車違法行為治理時,一輛面包車在距檢查點100米時,突然變道駛非機動車道向路邊駛去,執(zhí)勤民警發(fā)現(xiàn)后立即上前查看,這時車輛已停在了便道的停車位上,駕駛室坐著一名男子,身上散發(fā)著濃烈的酒味,副駕駛上還有一位10多歲的男孩。
經檢測酒精含量為118mg/100ml ,已達到醉酒標準。民警說:“知道喝了酒了還開車,還想逆行,喝了多少?”駕駛人李某連忙解釋道:“我錯了,在家就喝了一瓶啤酒,侄子說餓了,帶他去和平路買點吃的。”經過抽血檢測,最終結果顯示,駕駛人李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31.15毫克,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李某將面臨駕駛證吊銷,五年內不得重新考取,并拘留的處罰,目前駕駛人已移交至叢臺區(qū)刑警隊做進一步處理。
7月18日上午,區(qū)委書記李學軍會見重慶恒凱鴻企業(yè)管理有限公司總裁李朝東、世茂房地產華北地區(qū)投資開發(fā)部高級投資經理...[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