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問三不知的
有“上陣父子兵”的
有對民警撒嬌
還有求民警放一馬的
可今天這位竟然對民警說
“車不是我開的!”
2021年6月7日晚上,邯鄲交巡警支隊復興三大隊在聯(lián)防路西環(huán)立交橋西200米設卡開展酒醉駕治理時,22時40分左右一輛保時捷牌冀D5XXX0轎車,行駛到檢測點突然加油門闖卡通過,現場民警立即用對講機通知前方民警進行攔截。
到達南水北調橋西100米處嫌疑人下車與同車女司機進行交換位置,被執(zhí)勤民警當場查獲。
民警立即上前對車輛及從駕駛位換下來的男子進行檢查。民警問剛剛為什么換司機時,當事人一直沉默,民警多次詢問其喝酒沒有,當事人也是接連否認。
民警拿出呼氣式酒精測試儀對駕駛人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為25mg/100ml,當事人不以為然,說“25mg就算喝酒了?”
民警對其進行現場普法,告知其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經詢問得知,該駕駛人晚飯時確實喝酒了,在路上看到前面有交巡警在夜查,并知道自己喝了酒不能開車,于是想加速通過然后與副駕駛人員換座位,不料此種小伎倆并沒有逃過交巡警的眼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之相關規(guī)定,董某某由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將面臨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罰款2000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