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人大常委:創(chuàng)新工作新途徑 組織代表活動日
[河北新聞]為探索閉會期間代表活動的新方式、新途徑,我們在建立完善“代表活動日”制度的基礎上,組織開展“代表活動日”活動,進一步激發(fā)了代表的履職熱情,使代表的主體作用得到了有效發(fā)揮。
一是精心組織。我們制定出臺的《關于建立“代表活動日”制度的實施意見》,明確了活動的指導思想、時間、形式和內(nèi)容。“代表活動日”要求全市各級人大代表在同一時間,就同一內(nèi)容進行統(tǒng)一活動,每兩個月開展一次,時間為每單月份的20日(如遇節(jié)假日順延)。每年5月和11月份的“代表活動日”由市人大常委會統(tǒng)一確定主題、統(tǒng)一制定方案,市、縣兩級人大組織實施,其他4次由縣級人大自行組織實施。每次活動我們都組織駐地全國、省、市、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五級人大代表共同參加,提前一周將活動安排通知代表,并通過電視臺滾動字幕、手機短信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既保證了代表按時參加活動,又在全社會營造了支持代表履職的良好氛圍。同時,加強與政府及相關部門的溝通協(xié)調(diào),提前做好相關準備工作。二是代表參與熱情高。由于每次活動前動員、準備工作到位,各級人大代表參與熱情高漲,代表出席率高達60%以上,最多一次達到83%。三是針對性強。每次開展的“代表活動日”都緊密結合本地實際,主題鮮明,針對性強。四是效果明顯。在活動中,代表們以主人翁的姿態(tài),走基層、到一線,深入群眾,深入企業(yè)、社區(qū),結合日常了解掌握的信息,緊緊圍繞活動主題,與政府及有關部門的領導進行面對面的座談交流,各抒己見,暢所欲言,積極建言獻策。政府及有關部門的領導耐心回答代表們提出的問題,并就有關情況向代表們作認真負責的解釋說明,與代表們形成良性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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