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南德意志報》當天報道,上述指控中的受害者數(shù)字是基于在這一時間段內(nèi)從巴爾干國家、法國、荷蘭、波羅的海三國和德國向奧斯維辛集中營運送遭囚禁猶太人的名單統(tǒng)計的。
短短兩個月內(nèi),便有14列火車的猶太人遭流放至奧斯維辛集中營。著名的《安妮日記》作者安妮·弗蘭克和她的父母、姐姐也在其中一列火車上。
這些名單還記載了許多猶太人一抵達奧斯維辛就立即被送入毒氣室,當場遭殺害。
據(jù)德媒報道,對胡貝特·查夫克的審判本應于2016年2月29日開始,但已兩度被延后。導致審判延后的主要因素是鑒于胡貝特·查夫克本人的年齡原因,參與審判的各方圍繞其是否還具備出庭受審并進行答辯的能力存在爭議。
原本延后至今年五月的庭審再度被推后,原因是法院未能及時判定被告人是否仍具備相應的出庭答辯能力。
而9月12日正式啟動的審判則是以官方醫(yī)學人員給出的鑒定結(jié)果為前提條件:被告人至少仍“具備限制性的出庭答辯能力”。
在當天開始的庭審中,檢方并未指控胡貝特·查夫克個人參與了屠殺,而是指控其作為納粹黨衛(wèi)軍衛(wèi)生員,在自己已經(jīng)對奧斯維辛系統(tǒng)性實施屠殺一事知情的情況下,“對集中營里發(fā)生的罪行進行了協(xié)助”。
在較早前進行的審訊中,胡貝特·查夫克曾辯稱,自己當時作為一個“無名小卒”,對囚犯遭屠殺的過程完全沒有施加過任何影響。
法庭當天未對此案作出宣判。
英國廣播公司指出,能用于將尚在世的前納粹分子繩之以法的時間正稍縱即逝,而且那些被定罪的也由于健康原因往往獲得緩刑。曾協(xié)助殺害2萬8000名猶太人的索比布爾集中營衛(wèi)兵約翰·德米揚魯克在2012年去世前僅被判處5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