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某今年剛滿34歲,土生土長寧波人。
[國內(nèi)新聞]十年前,他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比自己小一歲的臺州人鄧某。鄧某早些年便跟著父母來了寧波,在寧波定居多年。
鄧某是標(biāo)準(zhǔn)美女,精致的五官,白嫩的皮膚,還有一副好身材,和她比起來,謝某實在是長相平平、身高一般。因此,自打謝某認識了鄧某,他心里便很難再容下其他姑娘,但他又深知自己追不到鄧某,只是一直默默付出,陪伴在鄧某身邊,在“女神”需要的時候確保隨叫隨到。
其間,謝某被家人催著相親過幾回,但他心里裝著“女神”,看哪家姑娘都覺得不好,婚事也就一直擱淺。讓他不死心的是,鄧某也一直未嫁。“我以前聽說過她跟一個已婚男人走得很近,感情不錯,但她從來不承認,我當(dāng)時的身份也沒有資格多說什么。”謝某后來說。
眼看著兩人年紀越來越大,幸運女神卻似乎突然光顧了謝某。
2014年5月,鄧某向他提出,家人也一直催促結(jié)婚,認識這么多年,謝某對她的好她都看得到,希望兩人可以在一起共度今后的人生。謝某激動壞了,怕鄧某后悔,趕緊開始籌備婚禮事宜。但鄧某提出,不想拍婚紗照,也不想舉辦婚禮,彩禮、嫁妝兩家都不用備,兩人旅行結(jié)婚即可。“女神”開口,謝某只能都同意,但為了表示誠意,家里還是出了4萬元作為彩禮給了鄧某。
沒生孩子當(dāng)了爹,決定離婚
去年9月,兩人領(lǐng)證后,搬到了一起居住,旅行結(jié)婚的事情卻一直被擱置。
謝某起訴時稱,兩人婚后感情不和,自己的工資都被鄧某拿去貼補娘家,再加上他看到一張三年前的出生證,證件顯示鄧某育有一女。“但出生證上父親的名字居然是我!我都不知道自己當(dāng)了這么多年的備胎!”謝某庭審時憤怒說道,懷疑鄧某是因為年紀大,又有小孩需要撫養(yǎng),所以找到自己騙錢、騙婚。
鄧某則稱,出生證是當(dāng)年為了工作需要找人買的,“我娘家他也去過很多回,有孩子怎么可能瞞這么久,”但鄧某同時表示,婚前相識多年,她以為自己遇上良人,婚后確實覺得兩人并不合適,只因為年紀大和感動而匆忙結(jié)婚,如今也很后悔。鄧某說,彩禮的錢,兩人簡單購置家具后所剩無幾,她最多歸還1萬元錢。
鑒于兩人都認為感情已經(jīng)破裂,在法官主持下,謝、鄧兩人達成離婚調(diào)解協(xié)議,鄧某歸還謝某1萬元彩禮錢,兩人再無財產(chǎn)糾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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