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河報記者來到事發(fā)地南召縣崔莊鄉(xiāng)花坪村,探秘那段塵封16年的往事。
案件突發(fā)|見父親被毆打,他回家抄刀砍倒堂兄
花坪村西頭一處楊樹林,散落著幾個墳,其中一個墳上全是新翻的黃土。4個月前,這個墳內(nèi)埋葬的死者被開棺驗尸,死者頭部右側顳部的傷痕,揭開一個隱匿了16年的秘密。
時間回溯到1999年2月18日,農(nóng)歷正月初三。村里都忙著祭祖、待客,時年26歲,在縣城打工的何冰被父親叫回家陪客。下午2時許,何冰送走一撥客人,返家途中看到路邊圍了一圈人。扒開人群,看到他的堂兄何力正在毆打他的父親。
“父親側躺在地,頭背部都被打出血,母親嚇得癱坐一旁。”何冰忙上前拉勸,何力說,要把他們?nèi)叶紲缌?,而后抄起一把殺豬刀砍向何冰,何冰額頭和右手被劃破。
何冰跑回家中,翻出一把菜刀,跑去和何力拼命。他這樣形容當時的狀況:中午酒勁上頭,血模糊了雙眼,滿腔的憤怒。何冰說,可能沖得太猛,手中揮舞的菜刀飛出去,砍中何力的右太陽穴處。何力當即倒地不支。
在場何力的親兄弟何奇追攆何冰,何冰一路跑到了南召縣城。
逃亡之路|伴著恐懼逃16年,其間只回家兩次
到醫(yī)院處理傷口,僅右手虎口就縫了26針,而后,“大腦一片空白”的何冰隨便買張火車票,開始四處漂泊。湖北、河北、云南、北京……何冰的足跡踏遍大半個中國,收廢品、打零工。
直到逃亡第5個年頭,何冰在北京遇到同來打工的哥哥,才知道那天事情的結果:何力被砍后,送醫(yī)搶救無效死亡。從此,何冰的恐懼又加深了幾分,一是無法面對死者家人;再者擔心此事敗露,得“殺人償命”。
逃亡16年來,何冰僅兩次回家,每次只呆了短暫幾天。其間,何冰與一云南女子結婚成家,有了5歲女兒和剛滿4個月的兒子。
一波三折|兩家3500元私了命案,村民保密16年
何力出事那天,現(xiàn)場目擊者有十多人。2000多名村民幾乎都知道此事,但16年里,一直對外瞞著這樁命案。直到2014年10月,一名村民涉嫌搶劫犯罪,在押期間為求立功,才將此事告訴警方。南召縣公安局于2014年12月12日立案偵查,在京務工的何冰得知后,于2015年1月27日投案自首。
此事再次在村莊掀起波瀾。在大多村民眼里,何冰是個老實孩子,和四鄰關系處得不錯,而何冰殺死的何力則為害一方。“何力無惡不作,大家躲他就像躲瘟神。”一名村民回憶,何力死后第二天,家人給其草草下葬。而村里不少村民敲鑼打鼓,吹響器放鞭炮慶祝。
何力被村民記恨的主要是小偷小摸。記者和四五名村民坐在一起聊天,他們都還記得曾被何力偷走的東西,小到一只雞,大到一臺石材切磨機。因其一貫蠻橫兇狠,受害村民敢怒不敢言。村民韓樹說,何力還曾敲詐他,硬把他家一頭豬拉走。
“他死了,我才算解脫”,就連何力的媳婦也說,何力婚后整日喝酒,經(jīng)常打她,加上四處偷搶的壞名聲,她早有離婚念頭,但從不敢提出。
至于何力當天為何毆打何冰父親,何冰父親告訴辦案人員,他大兒子(何冰的哥哥)不在家期間,何力常來騷擾兒媳,他看不下去出面阻攔,何力自此懷恨在心。
何力死后,兩家以3500元錢私了這樁命案。死者何力的父親說,與何冰的父親是叔伯兄弟關系,念及情面,就私下平息了這個事。
對話何冰|從“法盲”到背誦法條他要為自己辯護
近日,記者在何冰父親家中看到,一部十多英寸的電視機是僅有的電器。大兒子常年打工不回家,二兒子在押,留下倆小孩,兩位老人體弱多病,一家人的生活幾乎難以維系。一名辦案民警同情他們,春節(jié)期間為何家送去米面油等食物。
“現(xiàn)在只想能早日回去盡孝。”在南召縣看守所,何冰向記者吐露心聲。何冰說,他此前是個“法盲”,一以為“殺人償命”,二以為“民不告官不究”,長年處在這種矛盾之中。
而今,在記者面前,何冰能熟練背誦刑法法條,“根據(jù)刑法第20條……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我屬于正當防衛(wèi)”。他說,這是入所以來,突擊學習的結果。
但在辦案檢察官眼里,何冰很難構成正當防衛(wèi)。“何冰回家取刀再回來時,根據(jù)相關證人證言,何力并未持刀,僅從地上撿一塊石頭,何冰持刀砍傷何力的行為,已經(jīng)超出了正當防衛(wèi)的范圍;且菜刀嵌在何力頭上,說明傷害力度很大,何冰應是故意傷害。”辦案檢察官說,目前來看,可以法定量刑從輕的,一是何力過錯在先,二是何冰構成自首。
“地痞雖然可惡,但任何人不得非法剝奪其生命,何冰必然要為自己的沖動付出代價。”今年50多歲的辦案檢察官坦言,此前辦過多起命案,唯這一起心情最為復雜。
專家說法|村民沒有義務檢舉何冰
“如果你是村民之一,你會為何冰保守這個秘密嗎?”采訪期間,記者向多位身邊人拋出這個問題,個別說會勸其自首,大多人片刻沉思后,點了點頭。
“我國自古就有‘親親相隱’的傳統(tǒng),尤其在宗脈維系的農(nóng)村地區(qū),有一定社會基礎。”鄭州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德法說,雖然我國當前法律并不認可“親親相隱”,但也沒有做相關處罰規(guī)定,作為一般的公民或親屬,知道他人屬于犯罪嫌疑人,并沒有檢舉揭發(fā)的義務。但是,明知是犯罪分子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或提供逃跑經(jīng)費,或者為其毀滅罪證的,則要以包庇、隱藏犯罪處理。
“民心、民意、民憤,畢竟反映著民眾對正義的樸素感情,但這種樸素的感情不能被無限地放大,不能超越理性法律規(guī)范的底線,否則就會破壞法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劉德法認為,勸何冰自首是很好的選擇。
律師張華欣同樣認為,此案中,村民不舉報何冰,不能牽強認為是法律觀念淡薄,真正法律觀念淡薄的是,村民長期以來對村中作惡者的隱忍和縱容,小惡終釀慘劇。(文中均為化名)
何冰多年沒回的家 核心提示|16年前,見父親被堂兄毆打,何冰砍死堂兄后潛逃。村民們說何力無惡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