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選]35歲企業(yè)家獲獎章
今年3月份,合肥市有關部門發(fā)布《關于開展第四屆“合肥青年五四獎章”評選表彰活動的通知》。不久,陶某某主動自薦。
在公示中,記者看到對陶某某的情況介紹。材料表明,陶某某今年35歲,是安徽品涵貿易投資公司總經理。
2004年,陶某某從合肥糖酒公司下崗后創(chuàng)業(yè)。他從國際賣場香煙專柜經營做起,企業(yè)越做越大,陸續(xù)加盟投資合肥華聯超市、園林綠化工程公司、成品油貿易。目前,這家公司擁有超市門店12家,經營面積達10萬平方米;園林綠化工程公司獲國家二級資質,年銷售額10億元左右,年納稅2000多萬,解決就業(yè)2000多人。 2008年,陶某某曾獲合肥市下崗職工“創(chuàng)業(yè)領頭羊”等稱號。
申報后,陶某某順利通過各項評審,成為20位“五四獎章”獲得者之一。
[舉報]他故意隱瞞犯罪記錄
然而,5月11日,有人向共青團合肥市委舉報,稱陶某某曾有刑事犯罪記錄。
昨日,安徽商報記者多方了解到,舉報情況屬實。據了解,2011年年初,陶某某在高新區(qū)一家浴場內犯下刑事案件。當年1月26日,他被高新區(qū)公安分局刑拘。同年,高新區(qū)法院對其判處緩刑。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他表現良好,順利通過考核。
昨天,共青團合肥市委證實,經調查,發(fā)現陶某某確實有刑事犯罪記錄。
[糾錯]核實后撤銷榮譽
據了解,當初,獎章參評人員都寫過一份承諾書。承諾如實填寫個人申報表,如實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任職文件等材料。很顯然,陶某某的行為已違反申報條件。
5月11日,評委會經調查認定,陶某某在申報時隱瞞存在違法記錄的事實,個人作出無虛假申報承諾,出具無違法違紀行為證明。該行為違反評選要求,經研究決定,評委會撤銷了陶某某“合肥青年五四獎章”榮譽稱號,責令其立即繳回獎章和榮譽證書。共青團合肥市委證實,當日,陶某某在收到決定后已退回獎章和榮譽證書。
共青團合肥市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積極主動糾錯是該項活動的程序與環(huán)節(jié)之一,“在確認舉報屬實后,進行糾錯也是我們的分內工作”。
據悉,這是“合肥青年五四獎章”舉辦四屆以來查處的首例弄虛作假行為。昨日,記者曾多次聯系陶某某,但他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觀點]網絡時代應把關更嚴
安徽大學教授王云飛認為,評比的目的是為了樹立標桿,讓人們致敬和學習,給社會注入正能量。但在互聯網+的背景下,人們獲取信息的渠道更加多元化,很容易將參評人員的隱秘一面“挖”出來。
王云飛肯定了相關部門積極糾錯的行為。但他提醒說,今后各類評比活動要準備更加充分,審核更加嚴格,如把關不嚴,無形中就會讓評比活動失去光彩,消弭了評比的積極意義。
在獲得合肥青年五四獎章僅七天后,陶某某這項榮譽被收回。 35歲的陶某某是合肥一家貿易公司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