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訊(記者江丞華)懂漢語的越南女子阮某只花了5000元,就通過中國網(wǎng)友順利從安徽省蕭縣丁里派出所辦出了貨真價實的中國身份證和中國戶口。阮某以“越南新娘”的身份先后在江西、安徽詐騙錢財,之后再以安徽姑娘劉紅梅的身份潛逃,自稱出行、住宿非常方便。
法院在判決書中確認,阮某非法辦來的中國身份證,“給公安機關抓捕工作帶來極大困難,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制晚報記者日前了解到,阮某、辦證販子王某和派出所輔警袁某分別因詐騙罪、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和濫用職權罪獲刑。
身份敗露
越南女在華騙婚持有真實中國身份證
2014年3月中旬,婺源縣公安局先后接到賦春鎮(zhèn)8名村民報警,稱自己花錢買來的越南媳婦集體失蹤了。
這起有組織的騙婚案受到警方高度關注。公安部將此案列入全國打擊越南新娘詐騙專項行動之中進行督辦,江西省公安廳成立專案組展開調查。
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民警將涉案人員全部抓獲。但一個意外的發(fā)現(xiàn),讓辦案民警也感到驚訝——
其中一名被抓獲的涉嫌以結婚為名詐騙的越南籍婦女阮某,竟然持有一張貨真價實的中國身份證。
身份證顯示,其住址在安徽省蕭縣,姓名為劉紅梅。但是,從照片上看,劉紅梅就是阮某本人,阮某本人也承認,這張身份證確實是自己的。
警方進而調查發(fā)現(xiàn),2014年3月,阮某以“越南新娘”的身份在江西省婺源縣詐騙6萬元。之后利用持有的中國身份證,以“安徽人劉紅梅”的身份在外潛逃,并短暫回到越南。
2014年10月,阮某再次以“越南新娘”的身份在安徽省定遠縣詐騙3萬元,隨后利用中國身份證潛逃。
但她沒想到,這起詐騙案竟然成為中國公安部督辦的案件。2015年1月26日她最終被警方抓獲。
辦證經(jīng)過
網(wǎng)上結識辦證人村干部提供多余戶口
警方確認,阮某屬于非法入境。一個非法入境的外國人,是怎么弄到的中國身份證?阮某被抓后作出了解釋。
她說,自己雖然是越南人,但會漢語。2011年下半年,她給自己起名“阿香”上網(wǎng)聊天,認識了王某。
阮某沒告訴王某自己是越南人,只對他說,丈夫不給自己辦身份證,但她很需要身份證和戶口,以便出門打工。
阮某請王某幫忙,王某答應給她辦一張住址在安徽省蕭縣的身份證,但提出得“花錢找人”。
蕭縣法院事后查明,2011年10月,王某在網(wǎng)上招攬“辦戶口”的生意,從而接觸到阮某。
王某平時就住在蕭縣丁里鎮(zhèn)。他供述稱,他答應阮某之后找到石婆村會計,說他有個朋友想弄個戶口,村會計告訴他,可以找個不用的戶口頂替。
村會計想到了村民劉某的女兒劉丹(化名)。劉丹事后作證稱,她小時候的名字叫劉紅梅,上初中時改名劉丹,考上大學后,她的戶口隨之到了合肥。
村干部事后作證說,劉丹的戶口到了合肥,但她原來在村里的戶口沒遷也沒注銷,他告訴王某,阮某可以以劉紅梅的名義頂用這個戶口。
劉丹的哥哥也證實,妹妹上了大學由于原來的戶口沒注銷,相當于一人有了兩個戶口。因為在辦新農合,家里的戶口本一直在村會計那里放著,一天村會計找他,說要用一下他妹妹劉丹在村里的戶口,他答應了。
收兩千好處
輔警晚上偷辦身份證手續(xù)
村會計為阮某出具了蕭縣石婆村村民委員會證明:“我丁里鎮(zhèn)石婆村村民劉紅梅,女,生于1980年,本人申請辦理身份證,請給幫助辦理。丁里村村民委員會2011.10.20”。
王某將劉紅梅的空白戶口頁和村委會證明交給蕭縣丁里派出所戶籍工作室輔警袁某,并送給袁某一條紅黃山香煙,請他幫忙辦。
但之后,戶口一直沒辦下來,王某又送給袁某現(xiàn)金2000元。
法院事后查明,2011年10月30日晚上7點多,袁某違反規(guī)定登錄公安戶籍系統(tǒng),打印了劉紅梅的身份證照相申請單交給王某。后王某通知阮某來蕭縣照相,并收取其現(xiàn)金2000元。
拿著單子到派出所照相之后,就可以辦身份證了。身份證辦好后,阮某又給了王某現(xiàn)金3000元。
此后,村會計又為阮某開具了第二份村委會證明:“派出所:茲有丁里鎮(zhèn)石婆自然村的劉紅梅,婚嫁到江西九江市湖口縣張青鄉(xiāng),請把戶口遷出為盼,特此證明。2012年元月10日。”
2012年1月17日,江西省湖口縣公安局將劉紅梅的戶口從安徽省蕭縣丁里鎮(zhèn)石婆村遷到了江西省湖口縣張青鄉(xiāng)愛國村。
被告人認罪
辦理流程違規(guī)輔警承認越執(zhí)法權限
輔警袁某供述稱,戶籍室只有他和戶籍民警何某兩個人負責,只有一臺電腦能辦身份證和戶籍。他協(xié)助何某辦業(yè)務,何某不在時,他就獨立辦,但需要向何某匯報。
但根據(jù)安徽省公安機關社會治安輔助人員管理規(guī)定,輔警不具有執(zhí)法主體資格,沒有行政執(zhí)法權,不得辦理戶口、身份證。
袁某說,按照正常規(guī)定,辦身份證的流程是本人帶著戶口本和其他身份證明,到戶籍室申領辦理身份證的單子,之后到蕭縣指定地點照相,照相后再把單子返給戶籍室,戶籍民警對照戶籍系統(tǒng)上的戶籍信息進行照片合成。如果是首次辦理身份證,申領人還應提供有照片的旁證資料或者村里開的附本人照片的證明。
安徽省公安機關戶政管理工作規(guī)范、安徽省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規(guī)定也要求,公安機關工作人員在辦理居民身份證對于沒有一代照片或人像信息,在審核時無法確認的,申請人還須提供有照片的旁證材料加以證明。
“王某只給了我戶口本和村委會證明,村委會證明上只有文字信息,沒有附照片,也沒有其他證明材料。當時我也意識到不正常,但他說是給他親戚辦的身份證。收到錢幾天后,我到戶籍室用派出所戶籍警的工號上了戶籍系統(tǒng)。”袁某交代說。
丁里派出所民警何某既是戶籍警,也是派出所指導員。他承認他不在時,派出所是袁某獨自辦理戶籍業(yè)務。他解釋說,這雖然違反規(guī)定,但警力不足,“全縣派出所都是這樣做的”。
他說,袁某是在星期日晚上到辦公室偷辦的手續(xù),當時他不值班,事后袁某也沒向他匯報,案發(fā)后他才知情。
警方指控
女子兩國身份給抓捕造成“極大困難”
阮某被抓后交代,擁有兩國身份后,她無論是實施詐騙還是犯罪后潛逃,出行、住宿都很方便。
不但如此,她還在江西九江遇到了“真愛”,與當?shù)厝颂颇车矫裾值怯浗Y婚,為唐某生了個孩子。
與阮某的“很方便”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辦案民警抓捕時的“極大困難”。蕭縣法院在判決書中確認:“辦證女子(阮某)實施詐騙后持劉紅梅的身份證潛逃,給公安機關抓捕工作帶來極大困難,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判決
非法辦證屬買賣國家機關證件女子被認定詐騙
2014年12月30日,袁某被刑事拘留。2015年1月4日,王某被刑事拘留。
2015年5月28日,蕭縣檢察院以袁某犯濫用職權罪、王某犯買賣國家證件罪,向蕭縣法院提起公訴。
蕭縣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袁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為徇私情,超越職權擅自為他人辦理身份證,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其行為已構成濫用職權罪。
法庭上,袁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不持異議,但要求對其從輕處罰。袁某的辯護律師認為,袁某辦理劉紅梅的身份證是經(jīng)過派出所授權的,不存在濫用職權。
2015年7月16日,蕭縣法院以濫用職權罪判處袁某有期徒刑10個月;以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9個月。
法制晚報記者了解到,阮某因犯詐騙罪,也于2015年8月20日被江西省婺源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15000元。
法庭上,阮某對指控無異議,只是請求法院從輕處罰。被抓后,她退賠給受害人1萬元,取得了受害人的諒解。
法院審理后認定阮某歸案后坦白罪行,退贓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諒解,可從輕處罰。